版上的大大請問一下,謝絕代辦廣告
1月份有辦理台銀的企業貸款(有房屋抵押)
本身是小商號適用405查定課徵的
因近期還需要資金
但台銀部分專員回答是必須一年以上才可再辦理貸款
不知道到這是否對?因近期想再增貸!
擔保品確定是足額的,只是當時沒想到要使用到這嗎多!
(當初還可以再設定高,後來也有詢問,可以再調高)
今日去問土銀這部分!
土銀是說無法承作,因有台銀在第一順位了?
請問難道擔保品足額沒辦法再辦理貸款了嗎?
一定要台銀才有辦法繼續承作這樣?
那我不是就要等這些時間才有資金挹注!
還是有它行有可以承作的呢?
另外想請問專業人士
因本身經營網路事業
資金流量有分開
所以不會是負責人或股東下
這樣銀行有辦法承認嗎?
(已有銀行有承認,我想了解版上是否有他行能接受這樣的?)
請版上達人指點迷津!!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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