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眷口依附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是否有遇到相類似的問題

目前查到的個人在區公所健保費是749元
但有沒有可能依附名下的眷口單一繳費更高
所以將依附眷口轉至區公所進行個人保呢??

這樣感覺好像是逃避稅率,難道政府查不出來嗎??
2015-05-14 10: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健保眷口 問題
Ranstal wrote:
但有沒有可能依附名下的眷口單一繳費更高

眷屬健保費等同加保者本人,
健保原本設計上,允許將眷屬依附在保費較低的一方納保.

而且,無關乎納稅問題.....

Ranstal wrote:
想請問各位是否有遇到...(恕刪)

不行,有規定一定要依附在有工作的人身上
現在要去保公所的 700 多元的健保,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公所的電腦網路會查你的眷屬有沒有可以依附的,如果有,那就不能用區公所的。

依附眷屬勞工的健保費,是貴很多的,勞工自已要負擔的部分,就已經超過公所的。公司的負擔,更是 2-3倍。
一個高薪的員工,一個依附的眷屬,總負擔大約是勞工1千多,公司3千多,總費用接近 5千。
健保制度,很不公平,對中小企業主,非常不公平。沒本事,就不要隨便開公司,賺不到什麼錢的話,就變成只是出錢出力養政府而已。

Ranstal wrote:
想請問各位是否有遇...(恕刪)


公所的健保費屬第六類,保費是一樣的



股海神經 wrote:
依附眷屬勞工的健保費,是貴很多的,勞工自已要負擔的部分,就已經超過公所的。公司的負擔,更是 2-3倍。
一個高薪的員工,一個依附的眷屬,總負擔大約是勞工1千多,公司3千多,總費用接近 5千。
健保制度,很不公平,對中小企業主,非常不公平。沒本事,就不要隨便開公司,賺不到什麼錢的話,就變成只是出錢出力養政府而已。


公司只要負擔員工的健保雇主負擔部分
不用負擔員工的眷屬
csycis wrote:
公所的健保費屬第六...(恕刪)


查了一下,應該你說的對
我前公司的會計應該跟我講錯了
這樣雇主的 負擔就沒有我原來想的那麼多
股海神經 wrote: 查了一下,應該你說的對 我前公司的會...(恕刪)


健保在設計時就有考慮這點了
所以雇主負擔的部分才會設計一個“全國平均眷口數”
必須先乘上此費率
再乘負擔比例才是雇主負擔金額
如此不論加幾個眷屬
對於雇主負擔的金額才沒有影響
避免雇主不想多負擔而拒絕眷屬投保
近幾年來少子化的影響
眷口數也一直調降
小弟初入行時是1.78
後來變1.70
現在則是1.62
雇主的負擔也會相對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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