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是否有遇到相類似的問題
目前查到的個人在區公所健保費是749元
但有沒有可能依附名下的眷口單一繳費更高
所以將依附眷口轉至區公所進行個人保呢??
這樣感覺好像是逃避稅率,難道政府查不出來嗎??
依附眷屬勞工的健保費,是貴很多的,勞工自已要負擔的部分,就已經超過公所的。公司的負擔,更是 2-3倍。
一個高薪的員工,一個依附的眷屬,總負擔大約是勞工1千多,公司3千多,總費用接近 5千。
健保制度,很不公平,對中小企業主,非常不公平。沒本事,就不要隨便開公司,賺不到什麼錢的話,就變成只是出錢出力養政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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