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要放哪個版來詢問比較好,所以就放在投資理財,有錯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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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長請見諒...
剛剛老婆大人告知,說國稅局來電要我們補繳數千元的稅金+罰金(相當於應補繳稅金*2)
理由是:夫妻結婚僅第一年可以分開申報,第二年以後不行
婚後我們是上網申報並且繳稅,由於我們並不知曉夫妻第二年不可分開申報
系統試算後,確定分開申報比較划算,於是我們就分開申報了
現在問題來了,若法令規定夫妻結婚第二年以後不可分開申報,但是系統卻沒有進行卡控
不懂相關法條的人,很自然而然會挑比較有利的方式進行申報(當然也可以說我們故意裝不知道有這法條,而鑽漏洞)
但無論如何,國稅局報稅系統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去年五月到現在,快一年的時間,忽然告知我們逃漏稅要罰款
坦白說雖然我們能力有限賺的少,這幾千元也不是繳不出來,但我就是不爽繳
一大堆欠稅大戶不去追,連D的跑車豪宅怎麼來也不用去管,管到我們小老百姓的幾千元
更何況我們還是受薪階級,一毛也少不了,真他 _ 的越想越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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