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確認非婚生子的法律關係?

我有一個朋友,他有一個元配,二個女友。

他們彼此都知道之間的存在,或是說其實第二個女友就是原配的姐妹淘,

第三個女友是跟他多年的員工,也是他跟元配結婚前的女友,

與元配結婚後跟她舊情復燃,同時他也是元配的妹妹……

這一、二年彼此之間是相安無事的,我這個外人也從來沒看過他因為家庭的事影響到他的生活

最近與第二個女友的小孩快出生了,而與元配還沒有孩子,朋友思考了一些問題跟我分享。

雖然目前他對三個伴侶是一視同仁,我也能感受到三個他都很愛的感覺,

房子、車子該有的都沒有少,逢年過節、紀念日、生日該做的也都做

但其實他傳統觀念滿重的,他一直認為他大部的財產應該留給元配這邊。
(事實上依法律的規定,大部份的遺產本來就會在元配這)

也一直認為跟女友們沒有法定關係,如果有一天女友們要離開了,

他該給的給一給後也會衷心祝福。

現在這孩子快出生了,他想認養這小孩帶回原配這養,

而不想讓小孩父不詳,只是每個月付錢了事解決,

但是他又會覺得難保不會有一天第二個女友藉這小孩跟他要更多東西或糾扯不清。

我緩頰說目前這第二個女友也沒什麼問題,但我朋友跟我說沒懷孕是沒事,

但有了小孩後一定會開始不同了,會積極爭取自已與小孩的權益是必然的

或哪天第三個女友也生了,到時關係又更複雜。
(呵呵 我心裡是想著如果是第三個生,都是自已人那就更好解決)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與元配能認養這小孩,確認法律的關係,

萬一跟第二個女友真有一天鬧翻了,就算要親子鑑定來糾扯也無從鬧起。

---------------------------------------------------

雖然要為未來還不一定會發生的事,去拆散他們母子的法律關係

心裡是覺得還滿不道德的,但或許他是我很好的朋友,

我的立場自然的站在為他設想的這邊,所以才會上來這發問

請大家見怪不怪,單純的為這事發表解決的辦法。






2014-10-17 2: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關係
民法第106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也就是說,只要可以證明生父有撫育之事實,依照本條規定就會自動視為認領。

我想你的問題應該是用擬制認領,只要生父有撫育之事實,例如給零用金、探望或同住,視為認領。在法律上的關係他們就是直系血親了。

置於收養是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的,因為已經是直系血親法律上不得收養。

最後,生父的認領與否是不影響到孩子與母親的關係的。
東區員外郎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他有一...(恕刪)
非婚生~~早期說法就是私生子~~
現在DNA技術那麼進步~~一驗就知道~~想賴都賴不掉~~
非婚生仍是自己的孩子~~法律關係跟婚生子女一模一樣~~
該分的都分的到~~該爭取的也都爭取的到~~

以現在的社會氛圍、價值觀念~~寧願當有錢人家的小三~~也不用屈就當沒錢人的元配~~
很好奇,都有小三小四了~~怎麼不花錢請教律師~~卻來01問~~
東區員外郎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他有一...(恕刪)


沒辦法

除非生的人要放棄她的孩子

你要元配養這孩子, 就是要元配做收養 ,生母要出養孩子,等於法律上沒親子關係

元配跟生母要嗎?

母以子貴,將來這孩子就是生母的籌碼了,因為這孩子有繼承權

看看王永慶的例子吧
不管如何,
只要這個小孩經過親子鑑定確定生父,
這小孩財產繼承權一定在.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