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強電(3022)蓄意虛報營收大灌水
結果只被裁罰20萬元
天理何在
小弟被財報騙了進去就賠掉了26萬
他們隨隨便便洗出來的錢沒有上億也有幾千萬吧
才罰他20幾萬 證交所&金管會是腦殘嗎
推說公司與會計師認列準則不同就沒事了
不然他們公司裡的會計是白癡不識字嗎
相同的劇本再2011年就演過一次了
這一次還能蒙混過關真是XXX
投資人真的要自求多福因為證交所&金管會監督都是假的
在市場內被騙更是求償無門
威強電還我錢來!
註:該公司董事長叫 郭 博達 總經理:江重良(無良..吧)
發言人:陳怡蓉(根本是演戲出身的而且演的是騙子)
順便問一下板上的各位先進 像這樣有沒有求償的可能
謝謝!
而且溪大有佛心提醒,請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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