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頁平 wrote:那位工程師是成年人了,說真的怪不得別人!另外剛看新聞說他現在都是在做打工領現金的工作,我不覺得告他的公司會拿得到錢... 還是覺得這位真的太可憐努力工作到死也還不完除非是發橫財的情況底下鹹 魚 大 翻 身
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出社會工作多年,與公司簽定保密合約.竟然把客戶的產品機密上載網路,供大眾瀏覽.公司如果輕放,恐怕其他員工也把保密合約當做是廢紙一張.多年前倒扁聲浪高漲時, 也有一位銀行的副理,偷偷把邱義仁的信用卡消費明細印出,提供給電視名嘴去爆料...他的下場也很慘,除了被開除以外,也被公司告.名嘴爆完料高高興興去領通告費,沒事了.而這位40出頭,逞一時之快,盜取銀行客戶個資與機密的副理,身敗名裂,官司纏身,現在不知流落何方.成年人,有的和青少年一樣衝動,毀了自己與家人的安逸生活,一輩子都背上一條刑事前科,再也回不去相同的業界. 誰會願意雇用有這樣前科的中年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