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到稅,大家臉都綠了
工作那麼辛苦,二代健保,證所稅,都快要昏頭了
結果在國內期貨商下單海外期貨,居然也要課稅(這個是98年就有的規定)
這真的是太離譜了,政府真的是搶錢阿
所以大家要想辦法不要被政府搶錢,大家一起來研究一下海外所得課稅吧
...........
就我查到的資料
海外所得課稅要超過100萬才會算入基本所得
有計算公式,我們一項一項來討論
請參考國稅局網頁
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45/7394290326219928028?tagCode=
1.
操作國外期貨,或是國外股票,所得超過100萬,才會有機會課稅
賺得不夠多,就不用課,政府給你100萬的免課稅額度
2.
你所有的收入加一加,都沒有超過600萬,就無須計算基本稅額
上面這兩點,對小散戶來說,沒影響,海外所得課稅基本上應該是針對高所得的人
3.
如果所得稅扣的都比基本稅額高了,那政府也放你一馬,無須繳納基本稅額,這有很貼心嗎?
4.
例如投資XX國家股票,已經賺到錢,也被XX國家課稅了,難道政府還要剝你一層皮?
當然是會扣掉你在其他國家繳的稅,當然這是有限額的,公式國稅局也列出來了
........
就國稅局列出來的最右邊兩個例子,兩個人的所得稅額是一樣的都是1225600
但是兩個人的海外所得,一個是500萬,一個是350萬,最後是最右邊那一位需要多繳65400的稅額
以所得稅額1225600的人來說,需要繳基本稅額的門檻就是(x-6,000,000) /5 = 1,225,600
x=12,128,600,基本所得額門檻為12,128,600
財政部綜合所得稅試算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如果你年收入大約130萬,繳的所得稅是10萬元,你的基本稅額門檻為650萬,
超過650萬,基本稅額會比所得稅高,這個差額你就要多繳
如果沒有其他收入,海外收入大概要賺520萬才會課到
也許賺到520萬的人,會不care這個吧?誰會不心疼?
如果有其他的項目,特定保險給付,特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
會佔用海外收入的免稅額度,如果你特定保險給付100萬,那你海外收入賺超過420萬就要多繳稅了
如果是專職操盤手,我看網友應該不少這種人,海外所得免稅額度就是600萬
如果手氣很好,2012年一整年賺到一千萬,基本稅額應該是(1000-600)/5=80萬
如果運氣不好,2013年上半年就把2012年賺到的一千萬賠掉900萬,但是2013年5月一樣要繳這80萬的基本稅額
那不就很雖,賺到的錢又沒了,但是政府一樣要你繳稅
至於要怎麼避開這海外所得課稅
可以只做台指期貨
但是海外期貨經常行情通常不小,不做可惜,那就只能找其他方法避稅?
如果有會計專家,可以教一下大家
sentinels wrote:
一講到稅,大家臉都綠...(恕刪)
我覺的你應該好好的去瞭解最低稅賦制的刻稅方式...
並非完全像你所說...
網路上有很多資料可以查....
你需課海外所得稅?
如有錯誤請指正
.......
期貨所得算不算資本利得?
還是只包含股票,基金
如果是這樣,群X期貨就不用每年都寄交易所得損益表給我
我也問過營業員,超過100萬要申報
而且此份文件依據政府規定一定要寄到戶籍地址
除非去期貨公司, 簽一份文件, 才能寄到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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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此份文件第34頁
海外期貨必定是海外所得
會計師對海外期貨所得解釋
sentinels wrote:
我是依照台北市國稅局...(恕刪)
依照對低稅賦制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就是要申報...
實際刻稅要國內+境外所得超過600萬才會刻到稅...
但若你無國內所的,全部是境外所得在600萬以內那一毛錢也不必繳稅...
但你國內繳稅若已經超過20%級距,那你也不用繳最低稅賦制..
境外金融商品當然也要報稅..不論是股票.基金..債券...這都算...
只不過是按你實際獲利來算但要扣除成本....
如果你想要詳細知道..你不妨打給客服人員....
會有聲音甜美的小姐為你解說....
zmch wrote:
依照對低稅賦制海外所...(恕刪)
你的講法跟我的一樣
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45/7394290326219928028?tagCode=
依照國稅局的例子,最右邊那位先生
基本稅額大於所得稅額,那就要以基本稅額來繳
或是官方說法
一般所得稅額小於基本稅額,除應按一般所得稅額繳稅外,
應另就基本稅額減除一般所得稅額及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後之餘額繳稅
3天就贏2000萬台幣到底怎麼辦到的?贏家友人韓先生透露說,朋友其實沒有用特別的技巧,只是靠3把奇蹟似的牌面,第1天拿了機率只有65萬分之1的大牌,同花大順,第2天同花小順,第3天拿到鐵支,就是這三手好牌讓他抱回2000萬台幣的賭金。
沒想到在澳門當地贏的錢不用課稅一毛錢,不過要是想把錢匯回台灣,按照稅制,2千萬得先扣除海外所得免稅額600萬,再乘以20%的稅率,等於要繳稅280萬,韓先生抱怨地說,「有薪資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賃所得、中獎所得,並沒有聽過賭博所得。」
對此國稅局說,雖然國內報稅沒有所謂的賭博所得,但按照所得稅法,只要薪資、營利等9大類以外所得,都算其他所得,如果海外其他所得超過600萬的部分,就要申報課稅,如果不想損失280萬,韓先生的友人只好用每筆小於50萬的方式,一筆一筆把鉅額賭金匯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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