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政府鼓勵業者取消吃到飽,以遏止佔用頻寬的使用者,因為公用頻寛有限,那健保呢?
看病使用的醫療資源也是有限,公立醫院的醫療設備是你我納稅錢出的,私立醫院則是股東出的,醫療資原有限,很多病人明明沒病或小病,一個月也能跑十幾次醫院,拿很多藥,你說不該付費嗎?有些重症病人也佔用醫療資源很多,例如:開刀住院等等,這些花費都很大,應該要由病患自己去承擔而不是要其他健康的人去幫你繳醫療費用,私人保險都知道高風險保人會收較高保費,但為何健保就不能?
個人覺得這種方式比較好:
每個月看病低於五次,該月健保費300元
看病高於五次低於十次健保費收800元
每個月大於十次看病或是有五天以內住院保費1500元
大於20日看病或是超過十五天住院,健保費收2000元,嚴重浪費者甚至予以拒保,以遏止浪費過度使用健保,養成使用者付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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