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資金需求,而打電話給銀行預借現金....
原則上不想借太久...一個月就要結清了.....
當然,很順利的借到款項了...
只是...我發現一點!!!
銀行說,款項會在下一期帳單中收取....!!!
眉角來了!!!
已知預借現金都有手續費及利息~~~
這是一次性的收費~~~~~當你繳不出來,才會有延伸性的循環利息~~
以中國信託為例~~借3萬~~就會收取3萬*3.5%+150元=1200元!!
但....有一個爭議點來了!!!!
該款項會在下一期帳單中收取!!!!
也就是...帳單結帳日假如在25號的話~~~繳款截止日是次月13號~~
如果,借錢日期是今天(22號)
超虧的.....
等於借不到一個月,就要繳1200元了!!!
今天10月22號借款...10月25日出帳單...11月13號繳款截止日...中間只有間隔23天...
如果10月25號借款...因為超過出帳單日了,所以款項會在11月25號才出帳單..
然後到12月13日是繳款截止日...中間間隔50天!!!!
然後,一樣手續費都是1200元.....
差別在哪???
前者你如果沒在11月13號繳完全額三萬的話,就開始陷入循環利息的圈套了!!
後者的話,因為還沒到繳款日,所以,可以多好幾天的資金運用日...
而且一樣都手續費1200元..
我打電話給客服時,客服說,沒辦法...這是規定,預借現金是隨出帳單日計!!
不然就要等到25號,出完帳單後,再借款....!!!
不知道這樣的遊戲規則合不合理....
也不知道金管會怎沒發現這個問題.....
一樣的手續費、費用的前提下,卻有不同的還款期限....
這這????
低調憲 wrote:
剛剛有資金需求,而打...(恕刪)
你知道3.5趴怎麼來的嗎?
記得之前信用卡預借現金好像手續費免費
後來銀行訂出規則
手續費超高的
有被糾正
改成現在的 3.5趴再加手續費
會收的原因是
好像之前免費時
有人透過預借現金去領現金
再拿現金買東西
金額大一點可以有更多的優惠
反正繳款日到繳清就好
店家刷卡銀行本來就會收取3%左右的費用
本來銀行是給人方便
因為有些人透過預借功能
銀行變成無利可圖
亂訂一堆規則收費用
後來被糾正明訂現在的規則
把預借現金功能視同刷卡消費行為
銀行仍在這筆費用收取法訂合理的費用
只是這筆費用轉嫁在持卡人身上
預借的額度不會超過卡片額度
預借功能視同刷卡消費行為
所以手續費計費期間是跟著信用卡結帳日走
相信大家也知道店家本身也會把刷卡成本分攤在售價上!
扒最狠的是以前除了收手續費2.5%~3.5%+100或150外
你預借期間還跟你收借款利息
扒你兩層皮
現在銀行信用卡最大的利潤就 1.刷卡金 2.手續費 3.預借現金部份
如何斟酌就看持卡人了!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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