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租~收店租~收攤位租金的大戶!!我7~8年前在市場賣過鞋子租金一天1千元有些大一點的位置~1天3千!!!這些收租金~過好日子的人~一毛錢都不用繳稅當然我作生意那2年也不用繳稅!!但是~我還是認為攤販也應該要繳稅~只是政府沒有去努力!!
其實不用繳稅的很多違法的 像 收保護費 性交易不知道有沒有違法的 像 網路上賣一堆 有的沒的 徵信社 黃牛 媒人 婚友社 聯誼社還有很多 請自行填空住台灣就是這樣 久了就習慣了 不過版大好像還沒有很習慣台灣政府要努力的地方 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