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強制險有無代位繼承之權利

我外婆被機車撞到身亡
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
而我母親先比我外婆早走
請問一下我有機車強制險的代位繼承權嗎?

遺產是我知道我是有的

不過我問了強制險有的說有有的說沒有
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
假設沒有那他們怎麼找我要簽調解委任書呢?
好奇怪有點想不通

請依法論法
2012-05-08 22: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權利
tigper wrote:
我外婆被機車撞到身亡...(恕刪)


第 十 一 條 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一、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者,為受害人本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同一順位之遺屬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分配保險給付或補償。
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時,為其支出殯葬費之人於殯葬費數額範圍內,得向保險人請求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保險給付扣除殯葬費後有餘額時,其餘額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亦無支出殯葬費之人時,保險給付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
前項殯葬費之項目及金額,由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您在順位外,沒有請求權。

其實很簡單

有些說可以,有些說不可以,是因為1138條所定為遺產

其代位繼承當然沒問題

但是保險金是不是遺產呢,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受益人之權利):「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但被保險人的保險沒有指定受益人時,就會被列入被保險人遺產。

第一百一十三條(法定受益人)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所以當然可以代位
fenyuanlo wrote:
其實很簡單有些說可以...(恕刪)


樓上說到重點了,如有指定受益人那就沒什爭議,
不過一般強制險不會去指定受益人,所以這一筆保險金可能會被視為遺產來處理.

建議樓主那張委任書要看仔細,確認對自身權益有何影響再簽.
請問樓主最後結果如何呢?我最近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 阿嬤生前舅舅都不扶養 阿嬤車禍過世搶著領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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