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父母的情況...
兩人都還未滿60歲也有在工作,但收入都是直接領現金所以沒有薪資單(也就沒有領過扣繳憑單),也有加入工會來投保勞、健保
想請教一下,這樣他們有符合"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的條件嗎?
我想報扶養但怕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都沒有薪資單,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他們有所得嗎?
還是有保勞保就可以當做所得證明?(父親的投保薪資是2萬7)
本人第一次報稅,很多地方不清楚還請見諒...謝謝
gideon wrote:
Q1.
請問這位大大...(恕刪)
我的意思是,扶養親屬有兩個很重要的要件
1.無謀生能力(收入沒超過免稅額)
2.年滿60歲或是小孩在一定歲數以下....
但是領有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例外
如果是這個的話,可以,申報時要附上文件..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
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可佐證的亦可
所以應該只能報你母親的,
你父親應該不行....
ghip1011 wrote:
我的意思是,扶養親屬...(恕刪)
首先先謝謝你的回覆,我再把我的疑問講詳細一點
父母所從事的工作是自由業,沒有在公司行號上班,薪水方面就沒有公司向國稅局申報這部分,因此以前到現在才都沒收過任何一張扣繳憑單
你說"沒所得就是指繳國民年金的,有勞健保就別傻了...人家一查就查得到"
可是就是沒有公司行號向國稅局申報,這樣要如何查出我父母的所得資料?
單憑有投保勞、健保就可以當作有所得的依據嗎?
再來是"沒所得會繳勞保,你信嗎?"
這點假設我父親因病或其他原因沒在工作,保費還是可以由其他家人來繳,這樣不就變成沒所得也有繳勞保了嗎?
政府要向有所得的人進行課稅的依據是由給付單位向政府申報
如果沒有給付單位去申報,該人就無所得資料,政府就無法向該人課所得稅
所以無所得資料是不是就等於符合"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收入沒超過免稅額)"?
以上小弟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或觀念,還請提出指教
p30236 wrote:
首先先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勞保一個很先決的條件,就是你要是勞工才行(吃人頭路跟當老闆的都算,要有公司登記的)
就跟農保一定要有自耕農的身分一様,跟健保是兩回事.
也有加入工會來投保勞、健保,應該指組織工會這種的,我不確定是否具有勞保的身分.
你母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只要能證明有撫養之實應該沒問題,
你父親的我就不太能確定.有勞保身分的我沒記錯的話應該不能撫養,
因為有基本薪資的條件在,18XXX*12都有差不多2X萬的收入....
TO:gideon
因為這週打去國稅局問過三次,
三次給的都不同的回答
100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82,000元,如果被扶養親屬未滿60歲而且
100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82,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
扶養,如果所得超過82,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但是不一定每年的免稅額都是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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