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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方面有關扶養父母的問題

以下是我父母的情況...
兩人都還未滿60歲也有在工作,但收入都是直接領現金所以沒有薪資單(也就沒有領過扣繳憑單),也有加入工會來投保勞、健保

想請教一下,這樣他們有符合"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的條件嗎?
我想報扶養但怕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都沒有薪資單,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他們有所得嗎?
還是有保勞保就可以當做所得證明?(父親的投保薪資是2萬7)

本人第一次報稅,很多地方不清楚還請見諒...謝謝
2012-05-06 15:38 發佈
p30236 wrote:
以下是我父母的情況....(恕刪)


沒所得就是指繳國民年金的,有勞健保就別傻了...
人家一查就查得到.....

沒所得會繳勞保,你信嗎?
健保也只要查一下繳多少就知道有沒有在工作,沒工作是繳全額的...
ghip1011 wrote:
沒所得就是指繳國民年...(恕刪)


Q1.
請問這位大大,

我媽有身心障礙手冊,

且未滿60歲,

去年所得低於$82,000,

且有投勞保的工會($24,200),(健保不用繳,因為有身障手冊,所以全免)

不知道今年是否可以申報扶養?

Q2.
今年我媽的所得約$110,000,

今年勞健保投保情況與去年相同,

不知到明年是否可以依然申報扶養母親?

請大大幫忙解答,感謝您!
富人之所以會富,就是懂得利用負債與槓桿!
gideon wrote:
Q1.
請問這位大大...(恕刪)


我的意思是,扶養親屬有兩個很重要的要件
1.無謀生能力(收入沒超過免稅額)
2.年滿60歲或是小孩在一定歲數以下....

但是領有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例外
如果是這個的話,可以,申報時要附上文件..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
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可佐證的亦可

所以應該只能報你母親的,
你父親應該不行....

ghip1011 wrote:
我的意思是,扶養親屬...(恕刪)


首先先謝謝你的回覆,我再把我的疑問講詳細一點

父母所從事的工作是自由業,沒有在公司行號上班,薪水方面就沒有公司向國稅局申報這部分,因此以前到現在才都沒收過任何一張扣繳憑單
你說"沒所得就是指繳國民年金的,有勞健保就別傻了...人家一查就查得到"
可是就是沒有公司行號向國稅局申報,這樣要如何查出我父母的所得資料?
單憑有投保勞、健保就可以當作有所得的依據嗎?

再來是"沒所得會繳勞保,你信嗎?"
這點假設我父親因病或其他原因沒在工作,保費還是可以由其他家人來繳,這樣不就變成沒所得也有繳勞保了嗎?

政府要向有所得的人進行課稅的依據是由給付單位向政府申報
如果沒有給付單位去申報,該人就無所得資料,政府就無法向該人課所得稅
所以無所得資料是不是就等於符合"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收入沒超過免稅額)"?

以上小弟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或觀念,還請提出指教
p30236 wrote:
所以無所得資料是不是就等於符合"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收入沒超過免稅額)"?
...(恕刪)

法令是指 沒謀生能力
理論上 沒有所得資料 本身有謀生能力 就不能被報扶養

如軍教(中小學)免稅 就不能被扶養 領月退俸 也不能被扶養

但國人沒有這樣的觀念
國人認為 政府查沒有所得資料 就是窮人 當然可以扶養
甚至因認為查不到所得 還申請政府補助

其實你將 查不到所得資料的雙親 申報扶養人
好像國稅局 都會核准 (但非直系的 國稅局會查)

ghip1011 wrote:
我的意思是,扶養親屬...(恕刪)


感謝大大您的解答!

因為這週打去國稅局問過三次,

三次給的都不同的回答,

感覺接電話的好像是工讀生似的,

問的方式如上,

第一個回答說可以扶養,

可是附上證明文件。

但是明年可能無法扶養,

因為他說我媽媽今年所得超過82,000。

第二個是說"可能"不扶養,

因為我媽媽有工作能力。

第三個是說你就申報看看,

不行就被踢除,

但是到時被抓到踢除後"有可能會被連補帶罰"!

因為我是用自然人憑證的網路申報,

搞的自己也很霧煞煞的,

擔心到時候會被連補帶罰!

所以剛好看到這帖,

順便詢問!

再次感謝大大提供意見。
富人之所以會富,就是懂得利用負債與槓桿!
p30236 wrote:
首先先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勞保一個很先決的條件,就是你要是勞工才行(吃人頭路跟當老闆的都算,要有公司登記的)
就跟農保一定要有自耕農的身分一様,跟健保是兩回事.

也有加入工會來投保勞、健保,應該指組織工會這種的,我不確定是否具有勞保的身分.

你母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只要能證明有撫養之實應該沒問題,
你父親的我就不太能確定.有勞保身分的我沒記錯的話應該不能撫養,
因為有基本薪資的條件在,18XXX*12都有差不多2X萬的收入....

TO:gideon

因為這週打去國稅局問過三次,
三次給的都不同的回答

100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82,000元,如果被扶養親屬未滿60歲而且
100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82,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
扶養,如果所得超過82,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但是不一定每年的免稅額都是82000.
gideon wrote:
但是到時被抓到踢除後"有可能會被連補帶罰"!
..(恕刪)

直系親屬的不會踢除 除非是重覆申報
不用附文件
如果你想付 就附你的身份證或配偶身份證
上面有寫 直系親屬名字

如果雙親 不介意借用買股票
可考慮用沒所得雙親買股票 參與配息 可退稅的機率粉高
直接申報, 被剔除在說, 大不了補稅而已,國稅局還會找出法源依據,貼在補稅單上.
曾經補稅過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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