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裡面,
臨時人員多如牛毛,
真有這麼多事情要辦,
為何不請正職人員呢?
連政府機關都喜歡用契約工了,
一般公司怎麼會不跟進?
政府採購依據採購法-價低者得標,
即使不偷工減料,
這邊契約沒寫到就減一點料,
那邊合約沒寫死就偷一點工,
這邊也不能偷,那邊也不能減,
只好壓低勞工的工資~
有創新的想法或產品,
想要賣給政府,
對不起,如果有專利什麼的,
恐怕被扣一個圖利特定廠商的帽子.
創新在這裡是沒用的玩意,
只能玩玩早就競爭激烈的商品,
比誰能報更便宜的價錢而已.
不想參與這遊戲的廠商,
或關廠或歇業,勞工流離失所.
繼續玩的忍受著低毛利,
勞工得到的報酬,
很多只能支持他明天還能起床工作.
台灣,怎能不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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