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最近有還一部分的房貸
關於利息計算的部分感到有些疑惑
例如我的剩餘貸款總額是500萬
還款是本利一起還 無寬限期
房貸扣款日是20號 假設每月扣2萬
我在10號先部分還款100萬
之後每個月變成要還1萬8千5
然後行員說
上個月20號到這個月10號的利息
和這個月10號到20號的利息
會因為已經部分還款所以計算用的剩餘貸款總額不一樣
所以利息要分開計算
這點我想沒問題
問題是他利息計算方式是
上個月20號到這個月10號的利息: 500萬*年利率/365*(上個月20號到這個月10號的日數)
這個月10號到20號的利息: (500萬-100萬)*年利率/365*(這個月10號到20號的日數)
結果算出來兩項加總是3,000元
竟然比 20,000(原本月繳額)-18,500(部分還款後的扣繳額)=1,500 還多
我的疑問是 這期間的利息 怎麼會比 還款前後的月繳差額還要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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