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會不會又來一記回馬槍,搞成超過300萬 以300萬當最上限去苛稅(變相又幫一推人避稅)因為很多大官都有股票,就算他們不賣總有一天還是要賣吧= =?不過,如果有交易損失,也可以在當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也可在以後3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法人的盈虧互抵部分,在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交易的損失,除了可在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則可在以後5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持有滿5年以上者,同樣可以交易所得的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大戶跟法人爽了
8成散戶要賺錢己經很難了~更何況是300萬所以對一般人沒什麼差有賺到300以上的~~繳一點也不太會痛至於賠錢扣抵...除非你賺到300萬以上,才會用的到這些扣抵所以對一般人還是沒差所以可以扣到一些有錢人~~個人覺的證交稅不會少,又多些證所稅~~~油,電不會再虧錢了政府財政會愈來愈好對未來的勞保年金就可以擔心少一點了~GARGINE wrote:請問大家!!!300...(恕刪)
maggiedavid wrote:跟綜所稅免稅額比一下...(恕刪) 立法院是關鍵,很多大戶都是立委的樁腳我想如果他們還想選下一屆應該會有個轉圜的餘地可能降點證交稅,或是提高免稅額我只能說,我現在很羨慕空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