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大四學生,我所有的存款就十二萬左右
我大二交了一個男朋友/同學,到現在已經借了他十萬左右了
我到底該怎麼辦?
我只是一個學生,十萬真的很多!!
他有簽本票,但...
他家庭因素所以他居無定所,而且他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
他只有一個媽媽,但媽媽也跟他不親,還有男朋友
他幾乎沒有親人,只剩一個非常不親的媽媽,我想他媽也不在乎他
他也沒有正常工作
現在要畢業了,他要去外縣市了,我該怎麼辦?
沒有在眼皮底下就不安,我錢有辦法討回來嗎?
我真的好怕好煩好悶遇到一個軟爛人,只是我一直相信他不會做這種事情罷了
請不要說我傻之類的,因為我知道,我所希望的是
有建樹的建議,謝謝各位。
帳號非本人的。
小梧 wrote:
我是一個大四學生,我...(恕刪)
你怎麼會看上這種男朋友....
到法院問看看應該可以用本票申請強制執行
就是以後他有工作時可從他薪水強制執行扣3分之1
(我自己有上法院辦理過強制執行的經驗談)
二、法院非送中心受理,會先寄給一份裁定及命你補正男友戶籍地的公文。
三、拿法院補正的公文,去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調取男友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得省略)後,送去給法院的承辦書記官(戶籍謄本)可以自己影印一份留底。
四、若法院裁定,可以送到男友的地址,之後會發給一份正確證明書;若男友居無定所,法院寄信寄不到,法院會叫你登報公示送達,你就拿法院給你文件,去找報社登報,登報後,將一份報紙送給法院承辦書記官,等一段時間,法院會寄給你卻證明證明書。
五、拿到本票准於執行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因你男友現在沒有工作及財產,可以先聲請逕發債權憑證(只要繳一千元)。
六、債權憑證要三年去法院聲請執行一次,避免時效中斷。
七、拿到債權憑證,等之後,慢慢查到你男友(?,應該是前男友)工作收入後,在聲請法院扣薪水來還錢。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