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由是,
原本我信用卡都用自動轉帳,
就是怕自己疏失忘了繳款,
但忘了確認帳戶裡的錢,
所以,1/2時扣款不成功.
在1/3收到花旗的扣款不成功的簡訊當天就儘快去繳款了.
但沒想到,居然收到利息通知,
就打電話問花旗,你們扣款不成功,慢一二天就要計息嗎.那利息是怎麼算出來的.
花旗說,不管慢多久只要超過繳款日就要支付利息.
利息的計算是以商店請款日起算.(不是用繳款日起算

因為這件事,所以上金管會查,有看到以下的文章
http://www.fsc.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1120&path=1321&LanguageType=1
二、信用卡持卡人選擇以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帳款時,信用卡發卡機構應於第一次自動扣款失敗後,依下列規定將扣款失敗情事通知持卡人:
(一)通知時點:
1、持卡人以發卡機構之帳戶自動扣款者:應於第一次自動扣款失敗日之「當日中午12時前」通知。
2、持卡人以發卡機構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款者:
(1)倘發卡機構收到扣款失敗通知時間為「當日營業時間開始前」,應於「同日中午12時前」通知。
(2)倘發卡機構收到扣款失敗通知時間為「當日營業時間開始後」,應於「次一營業日中午12時前」通知。
(二)通知方式:發卡機構應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
(三)通知內容:發卡機構應告知持卡人「台端『發卡機構名稱』信用卡帳款於約定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自動扣繳失敗,請儘速繳納帳款,如已繳納,請忽略本訊息。」或類似資訊。
三、前開通知機制自100年1月1日起施行。
花旗回覆,他們無法在扣款當日通知客戶.(所以一定要有利息產生的第二天才會通知囉),客戶要自己記得自己的繳款日,所以很遺憾,您還是要支付我們的利息.
所以兔子就很生氣的剪卡,我就回她,我寧願現在取消卡,也不要再發生一次對我荷包遺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