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新手可否請教關於融資的問題
小弟某支股票融資59張,現股19張,當然都是賠一屁股
之前已收過追繳令,還好又上去了,但是星期五又跌到維持率只剩114
今天上去網站看,融資只剩7張,應該是證券公司明日要處份我的52張融資
請問如果我不想被處份,聽說可以把現股拿去抵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2295969&last=29891590
那我明日開盤前打電話給營業員是否來的及?
youyouyou wrote:
各位好: 小弟新手可...(恕刪)
你融資買的股票不會在你的集保帳戶,而是在券商或融資銀行那裡;
如果你現在線上已查不到資買的股票,那有可能明早一開盤券商就會強制處份。
現股是可以抵押沒錯(每家的做法不同),但時間可能已來不及;
建議你明早8:00-8:30速call營業員問看看...
不論結果如何,心情放輕鬆,真的被斷頭也不是世界末日;
或許日后回頭一看股價,還會滿心感謝這頭斷得好;
(當然也很有可能頭一斷,股價就開始往上彈,這也很常見)
賠錢不是壞事,好好想想這頭是怎麼斷的,能記取教訓,這經驗就值得。
在股市要贏,有一個很重要原則:「獲利時要勇於貪婪;虧損時要勇於自殘」
祝 順利!!
youyouyou wrote:
各位好:小弟新手可否...(恕刪)
股價100 * 融資成數60%(每家可貸成數都不相同) * 1000(1股) = 自備款40000
60(融資金額) * 1.2 * 1000 = 72000
我記得有些證券公司會以整體維持率(同一股票)來做考量
就是融資+現股
先算一下是否是如此
才好進行下一步行動
ps.最快的方法是你早上"9點開盤前"電詢你的營業員
讓他告訴你這是最快的解決方法
依照「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台灣證券交易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規定如下:
融資擔保維持率不足百分之一百二十時,證券商應即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於通知送達之日起二個營業日內補繳融資自備款差額,目前實務上會採掛號郵寄方式通知委託人。
惟依照前述管理辦法第17、18條及操作辦法第23、24條規定,若委託人未於通知送達起二個營業日內補繳或僅補繳其部份者,該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當日委託人整戶擔保維持率回升至一百二十以上,得暫不處分其擔保品,但嗣後任一營業日又不足,且委託人未於當日下午自動補繳者,自次一營業日起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分其擔保品」,亦即當委託人第一次被追繳時,如果未繳足全部差額,只繳到高於整戶擔保維持率百分之一百二十以上時,第一次追繳通知並未取消,只要下一次又低於百分之一百二十時,當日下午不自動補足差額,則不須通知,次日即可處分(斷頭)。
人之一生,如負重遠行,不可急於求成。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