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提存通知書,請問什麼是送達證明文件

收到法院的提存通知書,
證明文件寫需分配表、領款通知及送達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請問什麼是送達證明文件?
2011-06-04 14:41 發佈

nitehuang wrote:
收到法院的提存通知書...(恕刪)

上面沒有電話嗎..................
你收到的時候打電話去法院問
比從你發文到現在還沒有答案來的快吧....................
嗯,星期二再打電話到法院問問.......。
nitehuang wrote:
收到法院的提存通知書...(恕刪)
法院公文書都須合法送到本案關係人手中,送達證明是指有簽收的文件,例如雙掛號簽收單等等
就是證明你有通知相關人等的證明文件,
例如在法院實務上,
常會有人提出
存證信函的回執以為證明。
(對方收到通知就會在回執上蓋章)

法院送達文件給當事人時,
當事人必須在送達證書上簽名或蓋印,
再由郵差送回給法院承辦單位,
(送達證書必須附卷)
所以法院寄給當事人的文件,
原則上不太需要由當事人證明有沒有收到。
行政文書送達的方式很多種

不見得要遇到當事人

警衛收也算

沒遇到人~公開郵局貼示也算...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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