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對報稅不太了解,所以想請問一下大家
若是今年我報稅要扶養父親,未滿60歲,但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無所得
我母親所得約20萬左右
父母有利息收入(可能5萬多塊,金額尚未確定,父親名下與母親名下皆有)
我收入60萬的話,該怎麼報比較好呢?
他們夫妻要一起申報,我要扶養我爸,我爸媽又要一起申報,這樣三個人報一起報稅?還是有其它方式?
就算用網路報稅是否也需寄他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回國稅局?
可以請大家幫忙試算一下嗎?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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