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扶養問題??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我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
今年想報扶養父親,父親未滿60歲,身體健康(父親也有自然人憑證)

問題一:
若我用父親的自然人憑證將他的資料匯入,但他收入小於 82000,父親是否符合扶養的資格?

問題二:
若符合扶養資格,我需要補其他的證明資料嗎?或者只要將需繳金額繳清即可?
(在網路上有查到有人說要里長證明或健保證明之類)

謝謝
2010-05-05 9: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若你父親未滿 60歲, 但是實際上沒有薪資所得(沒有工作), 原則上是可以申報的, 照規定是會要求提供證明, 但是你未提供證明的話, 一般國稅局也不太會刁難的~
關於證明,在網路可查詢到用"身份證"辦理,不用再去里長開什證明

自從利用自然人憑證申報後(已三年)
我申報都是檢具該影本就ok(我娘也是未滿65歲)
飄泊 wrote: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我使...(恕刪)


1、可以扶養
2、不需額外證明
(因為是直系尊血親,所以不用那麼多證明)

但他的薪資所得您一樣要填寫進去,程式計算最後會自動扣掉
若他有其他利息所得、等等,也全都要填入
若您是使用列舉扣除
那麼父親的健保、保險、醫療收據等等也別忘了填寫
最主要是抓看看有沒有股利收益可以扣抵或退回
如果沒有的話年收入只有幾萬元沒報也無所謂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82000 x 6% = 4920 元
也是不小的數目 @@"
還是要省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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