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去台中前站某一間商家消費
拿出信用卡,店員刷一次之後刷卡機器出現空白紙條
接下來她會跟你說沒有過卡,讀不到之類的
然後會要你用現金交易
當時我們有提出說需不需要再刷一次,簽一張刷退的收據
店家說不用,因為沒過卡
幸好女友機警,有跟店家要求現金交易的發票(證據)
信用卡帳單一來,那筆帳(350)居然成立了
馬上就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停卡,
掛帳(爭議的那筆消費)要求追查
我所持有的信用卡,沒有免簽的功能
不知道簽名是怎麼被盜用的,
特地在這裡公佈我的經驗,供所有網友參考
當時店家也沒有主動給發票
如果當時沒有要求發票,就真的死無對證了
另外請慎選信用卡公司,有些公司有消費及時通知
達一定的金額會馬上寄送簡訊或是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這是非常重要的功能,至少能在第一時間就處理
也希望各位 務必留好信用卡簽單跟發票
養成對帳的好習慣
PS:
消費完當天晚上
有打電話給該信用卡公司的客服
客服人說 該商家需要持 有我簽名的簽單,才能請款
重點是我當時,並未在該商家
留下任何的個人資料
更不可能有我親筆的簽名
4/8 凌晨補充
感謝多位網友的建言
經過思考,還是修改掉標題,和移除發票和信用卡明細
有些事情未經證實,我不該太快下定論
我真的希望 一切都是我小題大作
畢竟我不是信用卡相關的從業人員
加上我3月13日當晚就向信用卡公司反應
並且得到 要有我簽名的簽單 才能請款 的答覆
收到信用卡帳單的當下,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自己的簽名被盜用了
今天銀行有寄給我文件 [授權書-風控],等我回寄之後,交由專業機構去追查
不當發言之處,還請各位包涵
這只是單純類似刷卡機已自動取得授權碼 但因卡紙 或未出刷卡單等狀況 簡單說就是刷卡機異常
但商家其實可以做的更好
商家應該要立即向收單行(刷卡機銀行)確認該筆交易是否成立?
如已成立但未出刷卡單(或像您所述列印為空白) 其實當下再重新列印一次請版主簽名即可 (不需重覆過卡)
但商家沒做確認 又再重覆收現金
才導致此情況
但被你講的太誇張了吧..
簽單沒簽名不是不能請款
(刷卡機自結算營業額後產生報表交寄收單行兌現後撥款至帳戶)
可不是像你想像中拿一張張簽單去跟銀行換現金....
但若是當客戶若對交易提出質疑
向發卡行提出爭議款聲明
並簽妥聲明書 述否認該筆交易
信用卡公司會進行調單扣款作業 (交付國際組織仲裁)
如確實該筆交易 明顯簽單筆跡不符(盜刷) 或應請客戶簽名而未簽名 (商家無法舉證消費EX:開立發票)
仲裁後 該筆款項會再被收單行扣款退回發卡行
損失由商家自行吸收
版主上述狀況 根本就不可能詐騙
似有點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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