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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爭議款項[4/8內文已修改]

上個月去台中前站某一間商家消費
拿出信用卡,店員刷一次之後刷卡機器出現空白紙條
接下來她會跟你說沒有過卡,讀不到之類的
然後會要你用現金交易
當時我們有提出說需不需要再刷一次,簽一張刷退的收據
店家說不用,因為沒過卡
幸好女友機警,有跟店家要求現金交易的發票(證據)

信用卡帳單一來,那筆帳(350)居然成立了
馬上就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停卡,
掛帳(爭議的那筆消費)要求追查

我所持有的信用卡,沒有免簽的功能
不知道簽名是怎麼被盜用的,
特地在這裡公佈我的經驗,供所有網友參考


當時店家也沒有主動給發票
如果當時沒有要求發票,就真的死無對證了
另外請慎選信用卡公司,有些公司有消費及時通知
達一定的金額會馬上寄送簡訊或是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這是非常重要的功能,至少能在第一時間就處理

也希望各位 務必留好信用卡簽單跟發票
養成對帳的好習慣

PS:
消費完當天晚上
有打電話給該信用卡公司的客服
客服人說 該商家需要持 有我簽名的簽單,才能請款

重點是我當時,並未在該商家
留下任何的個人資料
更不可能有我親筆的簽名

4/8 凌晨補充
感謝多位網友的建言
經過思考,還是修改掉標題,和移除發票和信用卡明細
有些事情未經證實,我不該太快下定論
我真的希望 一切都是我小題大作
畢竟我不是信用卡相關的從業人員
加上我3月13日當晚就向信用卡公司反應
並且得到 要有我簽名的簽單 才能請款 的答覆
收到信用卡帳單的當下,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自己的簽名被盜用了
今天銀行有寄給我文件 [授權書-風控],等我回寄之後,交由專業機構去追查
不當發言之處,還請各位包涵
2010-04-08 11:15 發佈
頭香....

不錯的資訊!

大家要記住阿阿阿......
不是可以調閱簽單嗎?
有的根本不是簽你的名字,
鬼畫符一下而已。
銀行收單不可能一張一張對。
看不懂耶~如果可以這樣,那我只要知道別人的卡號也可以盜刷囉?

那天也是有遇到刷不過的情形,後來付現,如果真的這樣也能盜刷,就太扯了吧~
店名就明明白白寫出來吧

這樣比較有公信力
czj1981 wrote:
上個月去台中前站某一...(恕刪)


小弟眼殘,
只看到"休息房租"...........
正腐助大家吃萊豬,配核食, 用心涼苦。>>>>>>>>> 大馬女子來台讀書被姦殺,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看了發票的照片後, 我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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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閃光文吧
jettakimo wrote:
只看到"休息房租"...........

沒想到在這種情境氣氛下
樓主女友還能保持這麼理性冷靜...

真是不簡單!!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這不是炫耀文...也不是閃光文...

這要歸功我家的財政部長,有索取發票的好習慣

今天換做其他消費者...消費對象不明確的

有幾個人敢把事情掀開來講的

只能說,是利用人性的弱點

這種手段一點都不可取
版主

這只是單純類似刷卡機已自動取得授權碼 但因卡紙 或未出刷卡單等狀況 簡單說就是刷卡機異常

但商家其實可以做的更好

商家應該要立即向收單行(刷卡機銀行)確認該筆交易是否成立?

如已成立但未出刷卡單(或像您所述列印為空白) 其實當下再重新列印一次請版主簽名即可 (不需重覆過卡)

但商家沒做確認 又再重覆收現金

才導致此情況

但被你講的太誇張了吧..


簽單沒簽名不是不能請款
(刷卡機自結算營業額後產生報表交寄收單行兌現後撥款至帳戶)

可不是像你想像中拿一張張簽單去跟銀行換現金....



但若是當客戶若對交易提出質疑

向發卡行提出爭議款聲明

並簽妥聲明書 述否認該筆交易

信用卡公司會進行調單扣款作業 (交付國際組織仲裁)

如確實該筆交易 明顯簽單筆跡不符(盜刷) 或應請客戶簽名而未簽名 (商家無法舉證消費EX:開立發票)

仲裁後 該筆款項會再被收單行扣款退回發卡行

損失由商家自行吸收


版主上述狀況 根本就不可能詐騙

似有點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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