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懂公司法的達人
有限公司只有2個股東
佔30%的股東同時為執行董事
公司營運資金將用盡
佔70%的大股東不想繼續
佔30%的股東想繼續經營
大股東同意將股權全數轉讓給小股東
但小股東郤遲遲不簽股東同意書
大股東就提出要解散公司
小股東則不同意解散公司
曾問過會計師
有限公司需經全體股東同意才能解散
現在只佔30%的股東擺明不同意
豈不是這個70%的大股東非得要陪玩下去不可?
目前公司是沒負債, 但之後若產生負債
這個70%的大股東不是也有民事上的責任嗎?
請問該如何解套? 謝謝!
dpeng678 wrote:
法律上是如此但我們擔...(恕刪)
您該不會跟地下錢莊是股東關係吧?!
這樣不太好處理 最好先將私人財產 做妥善的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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