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年前購買連動債-4年期美金定存年利率6%,保本,每半年領利息;今天接到銀行電話通知,說發行機購是個詐騙集團,銀行要提前贖回,銀行認列這項損失,會將本金還給存戶,但是要將之前己領的利息扣回.這不是存心坑人嗎?請教各位大大,要如何因應之道.
zz版主應該也是購買"磐石"吧!恭喜您了,您就比子摸一摸吧我們這種小角色只能乖乖認命做贖回動作先要扣除先前給你的利息後面才還你本金還你本金是還"美金"所以又有匯差的損益我問過了,他們這點未再回覆我只說目前暫定贖回方案只到這邊匯差會再討論PS金管會認定這國外連動債,屬類"老鼠會"型式要求所有公司要和購買客戶做贖回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