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 .扣繳稅額. 給付淨額這三項該怎麼填?
我大約是(單指薪資所得)
給付總額 800000
扣繳稅額 15000
給付淨額 785000
我用軟體申報.所得總額 和 扣繳稅額就是填80萬和1.5萬這樣嗎?還是只填給付淨額?或是只填給付總額?
15000
785000
這三個意思就是,這家公司去年付你80萬薪水,但先幫你扣15000給政府,實際付你的是785000元,但這裡面還有健保、勞保、福利金、餐費...,這些都還要扣除後,實際你拿到的現金應該不到78萬!
如果你有列舉,別忘了跟公司要健保繳費證明,像我去年繳了3.3萬健保費(三個人),因為我適用13%稅率,所以健保列舉後,我可以少繳4290元的稅。
建議:使用自然人憑證,或戶號上網下載自己(或與另一半)全部稅務資料,然後如果列舉能超過單身或夫妻扣除額,那一定要列舉,反正所有捐獻(不超過所得20%)、保險費(每人最多2.4萬)、房貸(最多30萬,但要扣掉利息收入)、所有醫療生育收據正本、健保費...,這些都能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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