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竟把腦筋動到小攤販去了
在這請教稅務達人們
我們該怎麼去處理呢??
小弟有個親戚,在菜市場附近賣紅豆餅。
地點是在圍牆邊,由於圍牆跟馬路尚有一小塊狹長的崎陵地,因此地主就將該地劃分成四個長寬不一的區域來承租,並用鐵皮浪板隔開。親戚承租的這區域約5公尺寬、3公尺深。
可是前幾天親戚卻收到國稅局的公文,要他去做營業登記,並繳交營業稅。
想請問幾個問題
1.在這樣景氣不佳的情況下,在合法承租的土地上擺設小攤販,就要被課稅嗎??還是說乾脆不要租直接佔用路邊好了,反正鄉下地方菜市場旁,沒有警察來開單的。
2.承租的地方是用鐵皮搭起來的,根本沒有門牌號碼?也沒有掛招牌,可以去申請營業登記嗎?更好笑的是,國稅局寄來的公文,收文者寫:**紅豆餅,住址竟然寫:**鄉**街**號的斜對面。是缺錢缺太兇了嗎?連這樣子也可以。
3.親戚已經在這個地方經營3年了,卻在前幾天才收到。請問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才要做營業登記繳稅呢??難道說是政府缺錢缺太兇,而去動腦筋動到可憐的小攤販身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