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為啥不立法養育前強制打晶片?
走私貨私貨沒打晶片就重罰or處決
希望別噴我:道德和金錢綁架退散,原因如下
1.養得起蛇類或蜥蜴類或特殊物種一般來說口袋應該都有,不會連打個晶片都不願意吧?
說真的買一隻的花費只要+10%就可以打晶片了
2.可以有效降低棄養,這樣子要丟之前都會想一下會不會被抓到罰款或者構成犯罪(比道德約束有用)
3.這些本來就是有可能危害本土物種的外來寵物,本身要被監控或易於追蹤也是應該的
4.比起事後補救或獵殺的經濟損失,事前的防範所投入的經費絕對比較低
最簡單的極端例子(買個保險套總比天賜之子(未規劃),日後的開銷低
5.如果晶片寵物遺失沒有第一時間通報,也要罰款,這樣就不會有人假遺失真丟棄了
例如:綠鬣蜥,狐狸,鱷魚,貓頭鷹,食火雞?,渡渡鳥(滅絕)哈哈....還有很多特殊寵物不列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