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縣市都有補助領養流浪貓狗,這點立意良善,應該繼續下去,但是寵物購買的部份,政府應該課重稅,一隻貓狗至少得課10萬元稅金,稅金增加了,售價自然增加了,不過別擔心,想買的自然會去買,而且購買寵物的飼主至少有一定的經濟能力,進而減少棄養,買不起的就去領養吧,而收上來的稅金當然是用於中途之家與補助領養的預算。
最重要的是,課重稅,不會有寵物業者反彈,因為我們只要說:
操、你們買賣生命,一條狗課10萬元已經是便宜你們了,如果課稅會讓你們活不下去,那無所謂,反正你的命也沒比狗值錢。
我相信任何寵物業者聽到這番話,都會欣然接受的。
依照台灣人的生意頭腦
只會徒增私下繁殖販售而已
豈不知寵物晶片的執行率 半數以上寵物皆未登記 絕育率更只有 20%
< 對照審計部的專案報告,指出2013年全台的寵物登記比率約50.11%,
已完成寵物登記之犬貓絕育數為47.6萬餘隻,家犬貓絕育率為41%。
由這三個數字推算,全台灣加計登記與未登記的家犬貓其絕育率竟僅有區區20.57%!>
台灣一向是立法從嚴 執法隨便
版主立意甚佳 但若淪為寵物農場
繁殖販售獲取暴利的藉口 則美意盡失
但論現今執法單位的執行魄力 實在不敢有太多期待
或許 道德教育 + 從嚴執法 + 販售重稅 多管齊下
期待能略為改善未來流浪動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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