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領養兩隻狗狗
最近收到這通知書
跟前女友分開後 都是由她照顧
當初領養登記是用我的資料
戶籍地在台南 通知書也就寄到台南
可我人都在台北
因為跟前女友有些不開心 我告知他此事
因為是小型犬 都養在家裡面
他也很不負責任的說 沒打應該不會怎樣
因為是第一次領養 有些程序不太明白
最後是想請問 我如果要施打 但沒有通知書 是否可以就近台北
需要有什麼上網登記手續之類的嗎
如果前女依然不配合施打 有什麼途徑可以解決嗎
謝謝
ss811201 wrote:
請問我如果要施打 因為無法回家拿通知書 想在台北打
查了一些資料說好像需要有什麼上網登記手續之類的
重點是如果前女依然不配合施打 一直說都在室內狗狗也害怕出門
甚至還說不然去登記說他們死亡了...就覺得很誇張很不負責任
還有什麼動物法會罰鍰的 有什麼途徑可以解決嗎...(恕刪)
1,打疫苗不用登記,只有認養的時候需要辦寵物登記。通常在收容所或向動保協會認養的話,辦理的單位會上網登錄。如果是拾得或在寵物店購買的話,可以去動物醫院辦理寵物登記,醫院會上網登錄。一般寵物登記會收取晶片植入的費用250左右。
2,有些縣市有輔助在該縣市辦理登記的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不一定是免費),但其他多合一疫苗沒有輔助。如果不方便回去原登記的縣市,就只能自費到動物醫院或收容所注射。狂犬病費用是200元,其它多合一疫苗或者600或者800不等。
3,原則上,若沒有辦理寵物登記或施打狂犬病(公告之傳染病)疫苗,理論上是有罰責的,但...除非是有發生什麼影響他人的案件,不然公家機關是不會主動開罰的。但如果向公家機關謊稱動物死亡,原則上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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