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告一段落
1. 我跟女朋友復合了
2. 狗狗還給原本狗主人了 之前新聞就是有告侵占狗的
3. 狗狗有植晶片 他們不同意要變更主人 就算到時候要打官司也是我輸
4. 之後狗主人要棄養也不關我的事情了 因為他堅持要回去
就當作我聽錯 趁早結束這場鬧劇 對大家都好
kensers wrote:
我是狗爸爸 才剛接手2個多月
現在真的很黏我 也都每天跟我住在一起 也有感情了 每天出出路路
但因為感情問題 狗媽媽說要把狗抱走 然後再送回去原本主人
原本主人已經棄養 我才接手的
這2個多月我也都應盡主人該做的事情 吃喝拉撒睡溜狗出遊
目前全部社區跟身邊朋友應該至少有50人知道我有養狗 也帶過狗去別人家玩
想問一下 如果真的被偷抱走 (狗媽媽有我家KEY 但我沒有她家的)
我不想因為狗而上法院 告甚麼竊盜侵占...
是否要的回來
如何證明是我的狗
(恕刪)
你和狗媽媽是男女朋友 ? 原本的主人是狗媽媽的前男友 ?
是這樣嗎 ?
若是這樣的話,你可能要先確認一下這個"前主人"是否有將小狗植入晶片,若有的話,那你可能要先能夠證明是他"棄養"小狗吧我想 ... ?
小狗是無辜的 ! 就跟現在很多不負責任的父母所生出來的小孩子一樣 !!
無法選擇主人,也無法選擇父母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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