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領養了兩隻流浪貓,經過地方政府補助,其實領養到結育過程,根本不用花錢,又能幫助小動物,
雖然也有善心人士認養小動物,但政府每年仍要撲殺那麼多無人領養的貓貓狗狗,奇怪的是,我們一邊殺生、市場又一邊在販賣寵物,這社會問題還是不能解決。
市場是講供需的,有人買就有人賣,這問題是價格太便宜了,一隻名種貓狗才賣個一、兩萬,取得容易,自然遺棄得也容易,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在販賣寵物上多課點稅,比如原本一隻貴賓狗是一萬,經過稅金後變成一隻賣五萬或七萬,養名種寵物的門檻提高了。
這樣不就挺好的嗎,想買寵物的人一樣可以買,課來的稅金可以用在流浪動物的預算上,買不起也沒關係,想養寵物可以到各地動物之家領養,又能幫助解決社會問題。
只要大大提高稅金,寵物店、購買的飼主、領養的飼主及動物之家,大家都會很開心樂見的。
阿雷固 wrote:
我個人領養了兩隻流...(恕刪)
一兩萬叫便宜?只能說你是有錢人
會去買一兩萬寵物的有幾個?
名種流浪貓狗又有幾隻?我從來也沒在路上看到名種貓狗在流浪的
拿少數問題,放大成流浪貓狗問題,會不會不太合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