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條文請參照立法院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version2/03134/03134104012300.htm
出乎意外的這次居然有強化飼主責任的條款,之前的第七條只提出飼主責任卻完全沒有罰則,這次的條文有詳細很多,不過對買賣加強管制卻對認養還是完全沒規範,後續會不會有很多私人繁殖賣貓狗的會改用認養作掩護有待觀察.
總統於2/4公布新版動保法啦!
除了法律有明定特定施行日期者外,新法從 2/6 開始上路囉!
不過,新舊法差在哪呢?「新舊法對照」 pdf
歡迎大家分享,讓更多人知道2/6上路的新版動物保護規範!
有死刑,就不會有殺人?
我是沒吃過啦~只是突然想到~
另外我也常常被鄰居養的動物吵的受不了(狗和貓都有似乎養在一起)
我看全國法規資料庫怎麼日期還是在100年6月29日?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5%8B%95%E7%89%A9%E4%BF%9D%E8%AD%B7%E6%B3%95
dontfeedwilddog wrote:
詳細條文請參照立法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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