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年底實施
遛狗未綁狗鍊 最低2000,最高一萬
飼主未辦理寵物登記(含業者) 罰一萬~五萬
並新增檢舉制度
台北真是首善之區
動物保護也是非常先進
希望能再接再勵
遺失寵物或遺棄寵物罰個5~10萬
這樣才是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
重點在於"執行力"..誰開罰單?要怎麼開?有多少人在"馬路&公園"稽查?
不然只是一個"出事後"多一張罰單用的法條,沒什麼意義.
就跟一堆交通法規一樣 , 都只有在出車禍後才來開罰單.!
講到這,台灣的交通大隊有夠好做,只要早晚上班時間指揮交通+民眾出車禍時+1999有報案時+少數要當苟官的前導時才會出勤,其他時間一率就窩在分隊裡.改管垃 圾就算在其門口來回飆四次挑釁也不見門口值班的出來看一下.
國外是,你是交警,就是要在你負責的區塊馬路上來回巡邏,TMD這點不管是北市 or 北縣都一樣,更不用說其他縣市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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