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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遇狗事件。

今天凌晨跟同事去文化大學夜遊,碰到一隻有主人的狗,跑過來咬我同事的包包,我不知道牠是在跟我們玩還是怎樣,可能因為我們人多所以那隻狗不敢怎樣,比較可惡的是牠的主人,就在旁邊一直看著,沒有任何動作
當時因為我們想趕快回去,所以趕走牠就直接走人了,事後想想如果是我一個人碰到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處理
我發現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是可以直接回擊,也不用怕觸犯法律責任囉?畢竟是牠先動手的,所以我覺得我應該隨身準備防身器具的。
2014-04-10 8: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文化遇狗事件
如果真的有人身或財物損失

應該可以和主人要求賠償= =

因為是他沒有管好自己家的狗狗

apolo8101 wrote:
我發現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是可以直接回擊,也不用怕觸犯法律責任囉?畢竟是牠先動手的,所以我覺得我應該隨身準備防身器具的。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給他踹下去
主人過來的話就說那是野狗
如果他承認是他養的
那就是他沒繫繩
要罰也是先罰他

apolo8101 wrote:
所以是可以直接回擊,也不用怕觸犯法律責任囉?...(恕刪)

Why Not~?正當防衛有何不可~?
不過狗狗沒教好旁邊那隻責任比較大~
(又是個不牽繩的,XXX~)

如果造成你的人、產損對方還會吃上官司~
但是~不上牽繩該用哪一條去罰? 由其又是大型犬
我現在晚上出門嘟帶電擊棒了

上週 遇到二隻流浪狗
聽到我的腳步聲 飛奔而來
我就拿出電擊棒
按了一下
狗狗馬上又飛奔而去
異鄉苦工 wrote: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給他踹下去
主人


你的邏輯是只要別人先動手,你就可以用任何手段回應嗎?

例如:街上有人瞪你一眼,你就用小刀去抹人的脖子嗎?
nonmen wrote:
你的邏輯是只要別人先...(恕刪)


瞪人一眼?

都已經咬過來了

這樣比喻不對吧!

踢下去剛好而已!
不知道能不能用公共危險罪這一條
尤其是那些突然衝出馬路害人摔車的狗....
沒绑繫犬帶,可惡透頂

異鄉苦工 wrote: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當然可以 直接一腳...(恕刪)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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