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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咬到人...請問有懂法律的能解說一下嗎?

所以說不能把狗放在路上亂跑就是這原因了
出人命了齁
那些喜歡TNR的要以此為借鏡

bigdeltoid wrote:
所以說不能把狗放在路...(恕刪)


飼主要面對過失致人於死的法律責任了!
> 我們的狗都有係好 只是不知道為什摸掙脫了 然後家人都在用事情 沒注意到她 一開門就被跑出去 這樣會被罰麼?

都咬到人了 還硬要爭說狗有繫好

看了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真的有繫好狗會自己掙脫?

或許他跟你要醫藥費之外的錢是真的不合理

但有沒有想過

如果狗真的有繫好

會引發這麼多後續處理嗎


雞先生 wrote:
> 我們的狗都...(恕刪)


被嚇到了! 收驚是一定要的啦!
奇怪 不拿錢就是好鄰居???
自己狗不教好 教不好也不帶狗套
那他鄰居不是白白被咬
更何況還過年勒
多不吉利
3600到底賺到哪?
被狗咬要定期檢查狂犬病耶
雞先生 wrote:
> 我們的狗都...(恕刪)


要醫藥費以外的費用是很合理的!

到法院上

精神賠償,上班損失,到醫院交通費.............

法律上都是合理的項目

3600能解決算是好鄰居

上法院時,將遠遠超過這個數目.............

z21151 wrote:
perryHsiao...(恕刪)


還有後續醫療費?
如果有空就陪他跑法院了,

狗沒綁好咬到人是飼主的錯,
但是賠償的價格,還是要有共識吧?
不是鄰居佛心而是他們沒有看01
只賠三千六賺到了
你祖上有德但願他們還沒看到這篇
不然最低賠償都不會低於五千
報載員林張楊姓鎮民養的一隻小狗,去年八月咬傷一名五歲男童,楊姓鎮民被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如易科罰金則折合一萬八千元,加上先前支付的七萬元醫療費,代價可謂不小。

法律教室:
寵物傷人雖與直接因人造成傷害的情形不同,但被害人無辜受害的情形並無不同,對於被害人仍應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五條參照〉及刑事傷害罪責〈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然值得注意的是,民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應由「動物占有人」負擔賠償責任,占有人即現實占有該動物,對該動物實際上得予以管領支配的人,占有人有可能是飼主〈寵物所有人〉,也有可能是飼主以外的人,如帶狗去蹓狗的人。因為占有人必須監督管理該寵物,所以占有人若有疏懈致寵物傷人,應由該占有人負責。

網路上都找的到案例啦~看完後你不覺得你的鄰居真的是好心腸的人嗎??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樓主還不出來面對!!
到底3600賠了沒
快出來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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