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與汪汪社聯絡, 願意接受他們的處罰, 內容如下. 造成各位板友心理不快, 在此再次道歉)
您好
很抱歉這件事情造成如此大的風波
昨晚到今天, 我也被嚇呆而沒能及時回應
但我深知自己行為的失當
因此, 願意接受汪汪社與義工隊任何勞動處分
或者, 貢獻自己的所長, 在監督下, 為愛狗團體架設網站, 追蹤拍攝清交流浪貓狗生態. 期望貢獻一己之力, 能彌補自己的過錯
最後也特別說明, 閃狗行為絕對是錯誤的, 我願意為此事受到處罰. 但除了閃狗外, 我並沒有對動物有任何其它虐待行為.
此文將一併公佈在: Mobile01, NCTU talk 版
犯錯的 Popen 上
--- 駱 xx <johnxxxxxx@hotmail.com>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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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同仁你好:
我代表交大汪汪社和義工隊呼籲您出面與我們詳談
目前該白狗消失兩天下落不明
麻煩當事人留下資料與我聯絡
希望能私下解決此事
大家都不希望鬧大
可回我信箱,我的手機:0925-xxx-xxx 敝姓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