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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獸醫被告詐欺

中風癱瘓的混種老狗「班吉」(Bengie),被澳洲籍飼主送至獸醫院執行安樂死,楊東盛不忍結束牠生命,把牠從鬼門關救回,帶回家收養,重獲健康的班吉出走卻找不到回老家的路,流浪一星期後,引發一場跨國糾紛,有外交官身分的老外飼主,昨赴士林警分局告好心的獸醫詐欺,班吉目前被保管在動物之家,命運未卜。

台灣是尊重生命的地方,都已經救活了,還執意要醫師讓狗安樂死

這位澳洲外交官真的尊重生命嗎?
2013-08-16 10:49 發佈

raygodsong wrote:
中風癱瘓的混種老狗「...(恕刪)



拿錢要辦事,若是喜歡那隻狗可以跟飼主商量,不要等到事情爆發才說我都沒錯,這是尊重生命
今天決定將生病的家人拔管 不忍其受痛苦

醫生答應後卻自作主張要搶救病人 將病人救活並帶回家裡自行照顧

這樣是否也能稱為好心?華陀在世?神醫?

還是就叫尊重生命?那有沒有尊重家人的決定?

醫生真的很有心又為什麼會讓狗再次流浪街頭

到底他是救他還是害他?

記者的寫稿都是有技巧性的,重要的是他的自由心證在哪裡
既然救活了
就無需安樂死
獸醫倒是可以跟飼主談轉讓
另外一方面 狗也是有保護法的
若是獸醫認定可以繼續活
飼主也無權要牠安樂死

重點在於 流浪一星期 是怎回事?
uhan wang
http://tw.news.yahoo.com/%E9%A3%BC%E4%B8%BB%E9%80%81%E7%8B%97%E5%AE%89%E6%A8%82%E6%AD%BB-%E7%8D%B8%E9%86%AB%E6%95%91%E6%B4%BB%E5%8F%8D%E6%8C%A8%E5%91%8A-221038449.html

這是原文出處

流浪一星期是狗自行跑出去的,而非獸醫讓他流浪

殺人月 wrote:
今天決定將生病的家人...(恕刪)


8月初,班吉從門縫鑽出去,楊東盛猜「牠可能以為往山下走就能回老家」,一個禮拜後,他接到澳洲駐台代表處來電,告訴他,班吉在北投被找到。

沒轉PO全文造成誤解不好意思
真的有在看新聞? 以下只貼出各位的疑慮,全文請上網看。

飼主送狗安樂死 獸醫救活反挨告
飼主送狗安樂死 獸醫救活反挨告(2013-8-16 自由時報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 (楊東盛還問菲傭:「班吉雖然10幾歲,但只是小中風,一點都不難治,真的不留嗎?」菲傭重申老闆指令,並留下醫療費4千元、安樂死費2千元,以及「處理費」2500元,總共8500元).....
..... (菲傭離去後,楊東盛決定給班吉一個機會,經靜脈注射、施打抗生素,療程不到一星期,班吉的血管通了,牠又活蹦亂跳,楊東盛把班吉帶回家,新家是陽明山美軍宿舍旁的大宅院,和另外2隻狗在超過百坪的院子及草地奔跑生活,但班吉可能思念主人,常悶悶不樂躲在角落,有機會就想衝出去。 8月初,班吉從門縫鑽出去,楊東盛猜「牠可能以為往山下走就能回老家」,一個禮拜後,他接到澳洲駐台代表處來電,告訴他,班吉在北投被找到。).....

01.飼主不在現場,狗是菲傭帶去的。
02.新聞說獸醫家裏環境好
03.狗是逃走
04.飼主都沒出現,只有電話說要告人;記者訪問也連絡不到。
05.把狗救活,醫療費用1萬5千元

新聞不是都有寫......
網頁下面還有一篇;

想知道,動保人,同樣是棄養,飼主要求安樂死,不過這飼主是老外,你們會人肉搜索去抗議嗎?

拒狗安樂死 挨告獸醫非首次(2013-8-16 自由時報)
(台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班吉從8月8日起被收容在內湖動物之家,依程序如果14天內原飼主沒有完成認領,就會開放民眾認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6/today-so1-2.htm

還有機會被認養,不是7天、12天必死!飼主本人都沒出現。

回下面,飼主就是不要了,獸醫退錢給他吧,免得讓人說嫌話,飼主要出面解決,難道退錢給菲傭?
飼主都沒出現,怎麼溝通??
你的家人、心愛的寵物,生死交關的事件,一件珍貴的物品,會交給菲傭去處理?讓菲傭決定?
叫菲傭帶著老人去醫院,跟醫生說:(老闆說要讓他安樂死)(老闆說要讓他安樂死)
raygodsong wrote:
中風癱瘓的混種老狗「...(恕刪)
如果
你帶貓狗去看獸醫
獸醫自行決定幫貓狗醫治一些疾病
再來跟你開價錢
你能接受嗎


就算是人去醫院
醫生要做治療
也要先徵求病人同意不是嗎
手術同意書
麻醉同意書
甚至要開處方簽也要病人同意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如果
你帶貓狗去看獸...(恕刪)


你的比喻失當

新聞中有說明, 獸醫表示那只是輕微中風, 可以治療
所以要比喻的話

是某人家人輕微中風
醫生說可以治療
但家屬請菲傭傳話 說幫他拔管
醫生不忍幫你把家人的中風治療好
卻被家屬告詐欺

如果案例是人
我想會法律上會被告的是家屬吧, 說難聽點是殺人罪
是因為案例是狗, 所以你可以講的這麼扭曲

Violalu wrote:
你的比喻失當新聞中有...(恕刪)
沒啥失當
飼主放棄治療阿
就像有些病人到醫院得知病情
有人也會放棄治療一樣

今天狗主人並不是獸醫師不是嗎
他做的處置並不是飼主要的

不拿人來講
拿經濟動物來講
請獸醫師診治的時候
獸醫師一樣會詢問牧場主
願不願意治療
費用多高
不願意治療的時候
就是收取出診費用


今天新聞中的獸醫師
違反飼主的意願了
既然當初不願意作安樂
為何收取費用
既然治療了
為何讓狗跑走
最後進了收容所


拿人輕微中風來講
家屬不願意治療可以選擇辦出院
院方一樣不能擋
不能醫生說能治
家屬就要照單全收
現在已經很多人簽急救放棄同意書了
人的安樂死也吵很多年了
搞不好哪天台灣就立法通過了
沒醫德的獸醫生
收了錢卻不辨事
還刻意隱瞞
最好告到他不能再開業
自己想養想救
應該要請原飼主把狗轉讓或花錢買下
然後要怎麼搞沒人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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