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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狂犬病的誤解

狂犬病病毒 英文為 Rabies virus

Rabies是瘋狂的意思,命名的原因為被感染的動物會增加攻擊性

在美國的研究報告指出,病毒的分佈有90%以上在野生動物(鼬鼠、浣熊、蝙蝠、狐狸)

在家庭動物如動物中貓3.9%、狗1.6%、牛1.9%

雖然美國的流浪狗沒那麼多,但在美國家庭養的狗常與外面的野生動物接觸(例如農場)

而目前傳出疫情的地區,流浪狗與其它易感染的野生動物數目相比,比例是很低的

所以建議避免到山區野外並與野生動物接觸的衛教是非常重要的

台灣叫作狂犬病其實是會誤導民眾的



在國外的研究已指出,大規模的撲殺流浪狗,對病毒改變在族群間的組成比例毫無效果

目前,因為利用病毒也會從消化道黏膜進入感染

所以目前已有可以製成誘餌型的疫苗發明

利用疫苗治療野生動物或被感染的犬貓,才能有效改變病毒在族群間的流傳

並增加擁有能對抗病毒抗體的個體在一族群間比例增加的可能,而使傳染病不再流行

但如過確診已發病的動物,則一律安樂死以絕後患



而民眾也別特別恐慌,媒體上常標題聳動"狂犬病死亡率100%"

意思是,狂犬病"發病後"死亡率才100%,狂犬病是一種很特別的病毒

它的潛伏期(無症狀)非常長,為數週到數月甚至可能到一年或更長

如不治療等到發病,之後的進程就相當快了

因為潛伏期時間長且病毒量少量存在

所以它是非常少數可以在感染後還可以打疫苗治療(postexposure prophylaxis)治療的

與一般的概念:"疫苗只能事前打,只能用來預防" 不同

在研究指出,在"被咬到後"(非發病後)7天內開始接受治療下存活率可達9成

如在被咬到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接受疫苗療程,存活率更高可達100%

所以衛教民眾不要拖時間,在黃金治療期馬上注射疫苗是非常重要的



小弟剛好有學過病毒學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各位對這個疾病有更正確的觀念,

而不被媒體的渲染所誤導產生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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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PPT
http://ppt.cc/Duof
2013-07-25 17: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狂犬病 誤解
不錯!
感謝分享~
mansonyin07 wrote:
狂犬病病毒 英文為 ...(恕刪)
mansonyin07 wrote:
因為潛伏期時間長且病毒量少量存在

所以它是非常少數可以在感染後還可以打疫苗治療(postexposure prophylaxis)治療的

與一般的概念:"疫苗只能事前打,只能用來預防" 不同

在研究指出,在"被咬到後"(非發病後)7天內開始接受治療下存活率可達9成

如在被咬到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接受疫苗療程,存活率更高可達100%

所以衛教民眾不要拖時間,在黃金治療期馬上注射疫苗是非常重要的

感謝分享。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美國有像台灣一樣滿街流浪狗嗎

藏王的雪 wrote:
美國有像台灣一樣滿街...(恕刪)


野生動物不少呀
所以你發這篇文是為了可能政府會以狂犬病的名義,大規模捕捉流浪狗而事先打的預防針嗎? 流浪狗本來就不該存在,不論是在台灣的山林(台灣原生種自然生態破壞)或街道(衛生與安全,市容議題)上, 都會造成很多的問題.

mansonyin07 wrote:
狂犬病病毒 英文為 ...(恕刪)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aukddi wrote:
所以你發這篇文是為了...(恕刪)





您好

不論是哪個國家 哪個地區 都不應該有流浪狗的存在

這點是必要的 也是最終目的

重點是用何種方法減少街上的流浪狗

現在發生"狂犬"病疫情 政府要藉疫情大幅捕捉流浪狗

名正言順嗎? 防疫方向正確嗎?

好 犧牲掉大部分的流浪貓狗 能防止疫情的話 無彷

但政策錯誤可能導致的疫情擴大 誰來負責??



再者 不以疫情的觀點 純粹以流浪貓狗在社會存在的角度來說

捕捉再加以撲殺 這樣的政策在台灣實施十三年了

問題解決了嗎?

十三年來超過125萬隻犬隻被抓進收容所 將近90萬隻被安樂死

結果到現在還妄想藉"狂犬"病繼續擴大捕捉撲殺.....

街上的流浪貓犬有減少嗎? 事實證明這根本是錯誤的政策

被視為洪水猛獸的動保團體

不過是為不負責任的百姓 只會執行錯誤政策的政府

努力的擦屁股而已

最終目的也跟不喜歡貓狗等動物的百姓一樣

讓流浪貓狗消失在這社會街頭啊!!!
標準的倒因為果,明明就是貓狗保團體藉愛心的名義消費社會大眾,並且讓很多受到狗影響的民眾有冤無處申,現在不就是因為狂犬病的原因讓愛心不能凌駕在他人之上而已,就要開始說啥大屠殺、棄養潮來繼續吃民眾豆腐。

以前不是說寵物稅會造成棄養潮嗎?現在要不要趁這個機會一起搞定阿,還是要繼續共業下去?政府很無能是事實但是不必把所有的問題都推給他,撲殺是政府的問題?明明就是沒人領養所以只好撲殺貓狗保團體不也一樣一堆不收的。

mansonyin07 wrote:
您好不論是哪個國家 ...(恕刪)


您好

恩,這種議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永遠沒有答案.
人類養寵物-->人類棄養寵物-->政府抓野狗-->動保團體抗議-->人類養寵物-->人類棄養...
可怕的循環.但是又如何呢? 您說這十幾年抓了1百多萬隻還抓不完...所以就不用抓了是嗎? 如果沒有那些被罵到臭頭的捕狗大隊去抓野狗,減少野狗數量,現在我們住的環境會是一個怎麼樣可怕的狀況呢?滿街的野狗,小朋友會怕被咬吧!衛生有疑慮吧!交通意外也不會少吧!我開車就常看到野狗突然衝出來,高速公路也有,要是造成意外算誰的? 有愛心的動保團體會負責嗎?

要比對動物的關懷,我不會比您還要少.只是差別在於我更重視保護台灣原生物種.你不知道每年因為山區的野狗捕殺或著是說玩弄造成許多的野生穿山甲,中小型哺乳類動物死亡或是受傷嗎? 澳洲就是因為野貓肆虐造成某些物種的危機,所以他們也是捕捉野貓減少傷害啊. 難道澳洲這個比台灣更重視自然環境的國家也是野蠻? 又憑甚麼那些台灣原生的小動物就那麼雖小,除了人類的捕抓環境的破壞之外,還要面對野狗的威脅呢? 這種放任野狗的行為就像是某宗教的放生行為一樣"自以為是的愛心,卻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我很不想去分生命的高低貴賤,但是珍貴物種的保護絕對優於流浪狗..市容衛生安全的維持也絕對優於流浪狗.這是不得不的做法.也是大多數人認同的觀點. 台灣很多人自稱是動保團體,自以為很有愛心,但眼裡只有狗狗和貓貓,無視真正應該保護的物種,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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