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姊姊開的寵物美容店,被人遺留了一隻小狗不領回,打她留的手機也不接還關機,後來老闆向警方報案,警方說這只能算民事報警,只能做個紀錄備個案,然後協助送到流浪動物之家....我想請問一下,都已經有她當初留的手機和名子了(留的名可能是假),但總是可以追查的線索吧,難道警察沒辦法做任何偵辦動作,只能當備案???p.s. 目前小狗已經被好心人收養了,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