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是把寵物當家人的人。
一種,是把寵物當玩物的人。
這種觀念深根蒂固,很難改變。
我發現很多地方的筆戰,其實都是這個根本觀念的不同。
只要這個基礎觀念沒變,
兩邊怎嚜說破嘴都沒用。
附帶一提,我是前者。
分享一張網路上發現照片,聽說是日本的某本貓咪寫真集。
如有侵權請告知。
感謝 MilkyWay 網友提供原照片資料。
日本的祖母與福丸貓
攝影人..日本一名年輕的女攝影師伊原美代子(Miyoko Ihara)..官網!!
http://whitemanekicat.p1.bindsite.jp/index.html
桔次郎 wrote:
一種,是把寵物當家人...(恕刪)
一種是養了寵物會把其他人當人看的人
一種是養了寵物不把其他人當人看的人
你是哪一種?
我從來就不覺得二分法是一種有智慧的分法
你憑甚麼定義別人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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