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
寵物(狗)稅要施行,
戶籍制度、晶片強制直入、生產履歷都要先做好才有辦法研議開徵,
繁殖場每出生一隻小狗即需上網登記其飼主資料,第一飼主為該狗場,
其父、母名稱與晶片編號、照片、疫苗施打、用藥紀錄等資訊,
分送至寵物店後登記第二飼主為該寵物店,
後續投藥、醫療、照片、晶片植入等紀錄改由寵物店填寫,
直至賣出後上網登記第三飼主為購買人,
後續資料維護、更新等改由飼主填寫,
相關資料存於雲端主機,供醫院、主管機關查詢使用。
寵物走失、死亡需至地方主管機關報備,
未依規定辦理罰則另訂之,
以上粗淺的敘述應該做的,
這些沒到位是不可能開徵寵物稅的。
終於有高手回答出正確答案了

我先問大家喔
為什麼汽車稅政府每年都能夠跟你徵收啊
那是因為汽車從出廠 到買賣 到轉讓 都必需要登記所有人
所以稅徵機關才有辦法知道你家的地址 每年寄稅單給你阿!
今天假使買藍球 買步鞋 買電視機也是每年都要繳稅
那就必需這些東西 從出廠 到買賣 到轉讓 都必要登記買受人的名字
甚至是遺失也必需去做註銷 否則稅單一樣會寄給你 必需繼續繳稅
但就問大家了 實務上做得到嗎 可行嗎?
根本就是在畫餅,不是嗎
舉例來講 如果買步鞋每年都要繳步鞋稅 但是我不想繳 那規避的方法還不簡單
只要買來後再去申報遺失不就好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要開徵寵物稅, 那就必需每隻寵物從出生到買賣到轉讓,都必需做登記管制,不然政府要怎麼寄稅單給所有人?(把養寵物當作是槍械買賣喔,豈不是笑死人)
我想養寵物又不想繳稅,很簡單阿,買來之後再去故意申報遺失(但其實狗狗還在家中),遺失狗狗總不用再繳稅了吧
所以我才說阿,提議要徵寵物稅立意不錯,但於事無補也是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