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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放任大型愛犬在社區中庭奔跑,不需要繫繩對嗎??~

今天中午在住家社區中庭,迎面而來一隻十分活潑的黑白相間大型犬,

(我不太會分辨是哪一種,但體型約比黃金獵犬大一些)

因為牠橫衝直撞,且有跳躍撲人的動作,

我是屬於怕狗的人,遇到這個情形,我很俗辣的呆站原地,不敢輕舉妄動,

(在我前面,也有一位小姐受到驚嚇而繞路)

隨後飼主緩慢的從電梯出入口走來,一派怡然自得樣,

我(怨氣):為什麼你的狗狗不繫繩呢??

飼主(大聲):怎樣逆??

我:我會怕狗呀!!這樣會讓我不敢走過去拉~

飼主(冷笑):你怕狗?!阿是不會走旁邊嗎??火氣那麼大喔?!

我:現在不是我火氣大,是你帶狗到社區中庭就該繫繩呀!!

飼主~不理我...跟狗兒開心的散步去了~

我(大喊):可以請你尊重一下怕狗的人嗎??

接著...心情很悶的進了電梯,讓我更加

電梯整個一股很重的狗騷味,讓我後悔沒深深深呼吸再進電梯,

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居住在集合式社區大樓,

放任大型狗不繫繩且不做好愛犬清潔產生異味,難道同社區住戶要無可奈何嗎??

P.S 社區今晚要召開定期會議,這個可以提建議嗎??怎麼提案比較恰當呢??

謝謝各位大大看完我的抱怨文~想酸我的可以小力一點嗎??
2012-09-12 14: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愛犬 社區中庭

andrea1978 wrote:
P.S 社區今晚要召開定期會議,這個可以提建議嗎??怎麼提案比較恰當呢??
...(恕刪)


搬法條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yan4825 wrote:
搬法條...(恕刪)


謝謝~我也想...

但剛剛翻過了,好像沒有明訂規範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

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就這樣~就這樣~~就這樣~~~



andrea1978 wrote:
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恕刪)


不知道那隻狗有多重..印象中農委會有規定體重超過幾公斤的狗

就應該由成年人陪同並以牽繩控制~你在自己估狗找看看~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很多人就是這樣

他們口中的"乖兒子"並不是人人都可以接受

這種情況 很常見 鄰居也有隻狗

從來不拴起來 有次 我房間在我家三樓

有人在撞我房門 我打開看看 痾...竟然是隻大狗

之後我非常火大的把他趕下去

原來是家裡大門沒鎖上 讓狗衝上去 大隻的很會鑽門

還有 我常常運動的操場 很多飼主帶著狗來散步

欸 我在跑步...有些大型狗還會以為我們跟他在玩

狗狗就直接衝向我...有跑步習慣的都知道

突然停下來 這樣氣就會不順 這要叫人怎麼繼續跑

而且不只一次這樣的撲身

操場的中間有草皮 狗狗常常在那大小便

的確很多飼主很有良心隨身攜帶垃圾袋

但是小便呢? 每次跑步經過特定的地方絕對會有尿騷味歡迎你

即便是有自備水沖掉 還是有味道...

尤其是隔天大太陽的照射...那味道更刺鼻

況且那是間國小的外操場



總之真的有很多的飼主 拜託你們好心點

你喜歡狗 並不代表每個人都能接受

我也認同樓主所說的 即使狗天天洗澡

身上也有無法抹去的狗味 而且非常濃厚

別說我沒根據 小時候家裡養了8 9隻狗

對狗也是有相對的了解



至於解決的方法 我認為樓主所說的這種人

應該就是所謂的沒水準之人

試著去他家中 看有沒有長輩或者是講理的年輕人

先柔情的溝通看看 再來只好請管理員去溝通看看


最後 我不喜歡狗 但不會排斥 更不會虐待狗

但請愛狗人士 有點良心點

及所不欲 勿施於人

不過就是聊聊天?不需要賭身家,幹嘛這麼生氣?
直接跟主委反應就可以了.
我建議你下次可以說:[你狗很可愛耶!不過最好要幫牠繫牽繩一下.不然這麼好看的狗很容易被偷牽走]
你一樣可以達到繫繩目的.對方也會很高興接受提議.
有時候即使你說的是事實.但對方覺得有攻擊性意味.就會全盤否決你的提議.換個方式一樣可以得到你想要的效果.

亞利安星人 wrote:
洋蔥牛肉派或巧克力雞...(恕刪)


狗是無辜的阿~~~~~~~~~

為何我覺得都是害到狗不是人~~

ryan4825 wrote:
不知道那隻狗有多重....(恕刪)


感謝ryan大大的資訊~~~有估狗到相關法規了!!

今天下班來秤狗去~~

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民國90年9月25日修正)

一、廿三公斤以上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

  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

  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外,

  應戴口罩作為防護措施。
高小黑 wrote:
狗是無辜的阿~~~~...(恕刪)


因為人扁人或罵人都是犯法,

而食物被嚇到掉地上不犯法....

回正題

如果對方死都不肯繫繩,

那為了自保,

建議隨身帶個防狼噴霧吧~

狗撲上來對著它噴一下,

以後應該都不會再靠近樓主了~ 
亞利安星人 wrote:
食物被嚇到掉地上不犯法刪)

提醒你蓄意的也是犯法...
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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