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我家的狗沒事再看我的傷, 還好只是皮肉傷沒咬到骨頭. 這時候我發現對方好像完全沒一點歉意站在那邊看我, 好像是我活該被狗咬....於是我拿起像相機拍下對方的照片後就往廁所方向去要洗傷口, 走了一段路狗主人的老婆才跑來說要賠我500元....掛急診也不止500更別說要買一條牛仔褲了......因為第一時間對方沒有歉意, 而且是我拍了照片他們才考慮了一下來跟我道歉.....台灣人是怎麼了??? 一定要有把柄在人手上才要道歉是嗎?!!所以我不接受她的道歉, 她卻硬塞500元到我的背包就跑掉了........他說那是給我壓驚...

如果你家養的是大狗或不是你能控制的狗, 外出溜狗請確定你的狗鍊一端鍊著狗一端握在你手裡. 不是讓他任意亂跑...............今天是因為我懂狗性讓他咬沒有回手打狗或驅趕, 萬一是小孩子被咬慌張激怒伯恩山犬...其下場是可以想像的慘.....
養狗不是花錢去買一隻很貴的狗回家讓他持續活著就叫做養狗.....很多責任是狗主人應該要注意要去做的. 不要等到意外發生才在那邊怪狗不聽話!!!

褲子當下就被撕裂....

這是回家擦藥前拍的傷口...還好只是上面一排牙齒畫過去...只咬破褲子不是咬住我的腿.....醫生說不要緊..但要小心感染...因為狗的牙齒口水會帶什麼病菌是不能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