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隔壁的鄰居(兼親戚)養了隻拉布拉多成犬,常常在我們兩戶之間有共同擁有的停車通道間閒晃自由.
我是喜歡那隻狗,呆呆的,很溫馴,
但是~問題來啦,鄰居常常人在屋子裡頭,放任拉布拉多犬在外頭閒晃,
偶有排遺(大便是也)流落在屬於我家這半邊的地上;有時晚上回來,偶有不小心踩到的機率.
已經跟鄰居狗主人反應過,但只是似有若無的歉歉一下,很皮的表示,晚點會去撿走處理.
我要求,在狗狗在共有的車道空間上玩耍,主人必須在旁隨時處理排遺,如果主人有事進屋裡,也請將狗狗帶進去.別任由狗狗到處排遺,成犬拉布拉多的糞量是可觀的,有時候踩下去可是會埋沒整隻布鞋!!!
更別說你穿的是拖鞋~連腳趾縫裡頭都塞滿!!!!
我的主張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要有自由使用權,不用為難委屈自己去收拾鄰居的爛攤子.
難道我要主張地權共有,跟親戚鄰居扯破臉,在土地中間築起一道牆,才能解決問題嗎?
請問各問有任何的好建議參考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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