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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食蛇龜被檢舉,被通知要到案說明

大家好,

我一位女性朋友接到一通警員通知,
電話裡警官說有人檢舉她在網路上貼圖,表示有飼養行為,
要到去到案說明,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做完筆錄後被起訴的話,
會依什麼法條被處罰呢?

我爬了[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十六條提到: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但並沒有提到違反這條的罰則,

現在她很害怕也很擔心,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分享教導要如何處理會對比較有幫助?
2012-03-07 22: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食蛇龜 說明
應該也不會怎麼樣吧
他問什麼照實回答就好

處罰...
應該是去動物園掃大便吧
我覺得很好奇說
怎麼嘉義警察局管到三峽了
又怎麼會知道你家的詳細地址

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照片不算公開展示陳列吧!?
如果算,那國家地理頻道之類的應該先開罰吧!!
應該是樓主寫的這一條吧!
第十六條提到: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陽春麵101 wrote:
應該算這條吧...

買賣
無論活體或產製品皆不得買賣、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或輸入、輸出,違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別被一些人聳恿就隨便把你的寵物照片貼上來...
當然假如你有把握一切都合法的話...

這種釣魚文...
履見不鮮...
如果版主你承認持有、飼養非登記有案的保育類動物的話,就是罰30萬。

你沒看錯~就是30萬!

這樣瞭解了嗎?
機械化動物1 wrote: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分享教導我要如何處理會對自己比較有幫助?
...(恕刪)


在01動物與寵物版你得不到幫助與答案的,去"小楊子的龜窩論壇"發問求救吧!!!

那裏有很多熱心的台灣兩棲爬蟲動物協會的爬友,他們會很樂意幫助你的~~

Ps : 飼養、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要低調再低調,保育警察很缺業績的...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食蛇龜!? 剛剛google圖片,發現我小時候有養過耶!!

跟巴西養在一起,兩隻超會大便,被我爸抓去放生了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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