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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請大家來評評理!!

狗主有承認平時狗不會上鍊,放任牠自己出去便溺,如今狗兒深夜不假外出遭高速行駛之汽車撞死。
主人在FB內有留言說只是要找到汽車車主來了解事發真相,但相關內容卻是口口聲聲"肇事逃逸"、"兇手"等字眼,更甚者有多位愛狗人士對持不同意見者口出惡言、威脅等文字‧‧‧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295968403809&set=a.1303710037970.2038034.1387060853&type=1&theater

以下為狗主發文內容
"煩請幫忙轉貼分享出去 讓大家的力量集合一起找出兇手
在今天12/16清晨 我們店裡的黃金獵犬妹妹
慘死於輪下 但是肇事者居然冷血的不下車依然故我的離開
所以我們是絕對要把這個可惡的肇事者給揪出來給妹妹一個交代

忙了一上午調閱監視器
但是台北市的監視器他媽的都是假的塑膠的
所以小弟我在此需要各位朋友網友幫忙
發揮一下網路的強大傳導力!!!!

目前我們很需要大家提供影像紀錄
2011/12/16 AM00:30~AM01:00這段時間
有行經"市民大道平面道路接近市民大道光復南路閘道口"的駕駛或是騎士朋友
是否能夠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給我們
或是當時有在現場目睹事情經過的朋友們
能夠主動聯絡我們 以早日找到肇事逃逸的兇手...
或是在2011/12/16 00:30左右 在市民大道上出一張嘴燒烤店
排班的計程車司機朋友能夠提供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
以便找出當初我們證人朋友上車的那一部車的車號"
2011-12-18 2:09 發佈
所以你貼這文的目的是要....?
十六夜 wrote:
狗主有承認平時狗不會...(恕刪)
十六夜 wrote:
狗主有承認平時狗不會上鍊,放任牠自己出去便溺....恕刪)


看前二句就知道是飼主自己沒盡好照顧管理責任,同時也很沒公德心
現在出了事之後卻怪別人怎麼可以撞他的狗

下面這討論區不是罵翻了?
PCDVD

我是覺得不用再來這邊討論了吧
看FB上的就夠精彩了~
為大家節錄一下重點
以下資料皆為事主自行PO在網上 且只要有FB帳號均可瀏覽

事主的聯絡電話 地址



事主自己說從來沒綁過狗 讓狗任意的進出

人家在自己的FB發言,就別去招惹人家囉。
關起門來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畢竟是私人空間囉。
哪個記者去報導一下了再說吧。
雖然我很BS FB但我還是很尊重FB使用者有自己在自己的FB發言的自由。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蛙鳴之地 wrote:
人家在自己的FB發言...(恕刪)


多數人得共見共聞 該場所雖然不可能出現不特定人 不過內部特定人眾多 亦可以認定為公然場所

4百多的讚 6百多的回文 1千多的轉文
光讚+轉文就至少1500人看到過了
法律上已經是公然場所了 真要私人就要限制只有自己能看

十六夜 wrote:
狗主有承認平時狗不會...(恕刪)


不管有沒有理,態度真的很重要。

狗主知道狗去世,自己該負百分之兩百責任,態度還算不差,倒是...有些發言像跳針似的一直重覆指責,讓人看了不是很舒服。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者龜 wrote:
所以你貼這文的目的是要....?
...(恕刪)

要讓大家鞭那為失去愛犬的飼主
狗主有問題,他違反動保法.
自己做錯還要人家提供線索?
狗主人該慶幸撞上狗的不是機車騎士,機車不管是撞狗還是閃狗都會出事,好一點的話頂多人狗摔成一團,慘一點的大概是狗沒事跑掉,但人直接摔死,若出現有人死傷的狀況大概不會有人出來承認自己是狗主人吧。

老實說,每次常看到這種文章我都很難去同情狗主人,還有台灣的「死者為大」這觀念有時也讓人覺得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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