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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搬家棄養14隻貓,最後11慘死3存活...是否該一罪一罰??

剛看到新聞報導彭姓女房客養了14隻貓,但搬家的時候把貓貓們丟下就走了
最後房東發現通知動保處來協助將貓帶回收容所,卻只剩3隻存活,貓咪因為沒東西吃餓太久只好吃掉同伴,真的很可憐...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名女房客這樣漠視生命,是不是應該一罪一罰?但我覺得就算一罪一罰也太輕了!!
2011-10-06 13: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主人 14 11

liudiesel wrote:
剛看到新聞報導彭姓女...(恕刪)


很殘忍...
妳就算沒錢養...全部野放
都比讓牠們餓到吃自己同伴好得多
話說14隻餓起來應該叫聲很大吧..鄰居都沒發現?
應該判死刑
罰錢太便宜她了
真是惡魔轉世

頂多罰錢而已,這種人應該要叫她去動物收容中心清理動物排泄物,一整年!
liudiesel wrote:
貓咪因為沒東西吃餓太久只好吃掉同伴...


記者說得話你相信嗎? 我不信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liudiesel wrote:
剛看到新聞報導彭姓女...(恕刪)


唉...又來了,新聞說是位29歲的女生,上次也是女生,如果要耍狠,
女人應該真的比男人還要狠毒 = =...
不過這次大家要不要來猜猜,現在大家罵一罵,結果要是到時候那位女生被人肉出來,
發現是位超級正妹,是不是又要在FB上成立粉絲團...大力支持
到時一堆類似不要再逼人家了,再逼就要自殺的言論又要出來了

liudiesel wrote:
最後房東發現通知動保處來協助將貓帶回收容所,卻只剩3隻存活,貓咪因為沒東西吃餓太久只好吃掉同伴,真的很可憐


高度懷疑,貓主人,有意虐殺14隻貓咪。
上次那個餓死柴犬的。現在怎樣了?

風頭避過了,還不是一尾活龍。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liudiesel wrote:
剛看到新聞報導彭姓女...(恕刪)


你忘了附圖了
出處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11006/LN05/LN05_001.jpg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你忘了附圖了出處ht...(恕刪)


太可怕了~~有沒有那麼誇張

那個主人就算是正妹也應該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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