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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三天兩頭就發生虐殺貓狗事件而感到不爽的人,請進...

我不管哪些狗怎麼來的!
我只管他做了什麼事...都已經有老人被咬了,難道我還要同情牠們只是肚子餓?
bcmpxij wrote:


有想過流浪貓狗怎...(恕刪)
好可怕喔~那些小生命真的好可憐喔
看了心不忍,怎麼會有人下那麼重的毒手
實在太殘忍了,我覺得抓到刑法重一點,不能罰金而已
要抓去關,不懂得珍惜動物的生命應該抓去關一關反省一下
kinyx wrote:
我不管哪些狗怎麼來的...(恕刪)


我真的打死都不信你人站在那裡狗會衝過來對你瘋狂亂咬.......

通常會受到攻擊!!!

1.你打過牠

2.你無聊跑去嚇牠

3.你挑釁牠

4.你去搶牠的食物

5.你經過的時候太過刻意的閃躲,或造成動物的誤解


最後!!!

動物咬傷人類!!你可以通報捕狗隊或者是動物保護協會!!

自然會有人派人來處理!!

不用你動用你的"玉手"

很多事情!!!需要用你的理性下去思考!!

而不是在這裡逞一時的口舌之快!!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狗罐頭 wrote:
問題是要重視但如何重...(恕刪)


不是立法問題
法10年前早就已經立了
卻『沒人認真執法』 這才是問題所在....

每次發生狗被虐的事件
都在一些討論區看許多人表達自己的難過或憤怒
但這也僅止於情緒抒發 對事情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這一人一信行動跟愛不愛動物無關
有良知的人類都不應坐視這樣的殺戮繼續在台灣蔓延!
一封信要不了幾分鐘的 只要表達你的不滿!
團結力量大 請大家擁躍響應喔~



kinyx wrote:
不能表達不同意見嗎?...(恕刪)


不能。標題看不懂就請人唸給你聽。

你要再進來替我推文也可
不過你說的這種老掉牙問題 大家應該都懶得回答。
請問這用意是...??

辦死那些虐待狂??
千萬不要叫我雞哥,不然...我會咕咕咕... http://comefrom77.blogspot.com/
其實虐殺貓狗應該要好好重視
因為當貓狗沒辦法帶來虐殺的快感時
就會開始虐殺人了
而變態殺手連環殺人魔的第一次~很多都是從虐殺小動物開始啟蒙

正確對待動物的觀念要從小培養

對了~現在學校裡面(國小到高中)還有解剖青蛙嗎
朱 爾 wrote:
不是立法問題法10年...(恕刪)

我去把動物保護法看過一遍

規範還算詳細

但大都屬行政法

而且在法律上動物屬於物權

並非自然人

所以除犯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

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五年內"再犯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且行政監督是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置專任動物保護檢查員,

並得甄選義務動物保護員,協助動物保護檢查工作。

主管機關是直轄市、縣 (市)

地方縣 (市) 主管機關的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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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貓狗事件會難防是因為

虐殺的人

不會光明正大的虐殺

要治本因要從小就培養愛護動物

但現在是升學掛帥的時代

沒有學校要教阿~~~~~~~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其實虐殺貓狗應該要好...(恕刪)

沒錯 , 做人的基本原則是 :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 會去虐待動物多少都有些心理問題 , 不是心存僥倖就是人前人後兩回事 . 既然教不會那就用等比級數累進加倍重罰 , 罰錢罰到他們學會當人 .
叫我農農 wrote:
請問這用意是...?? 辦死那些虐待狂??

殺人都不一定判死刑 , 哪有可能辦死虐待狂 . 不過第一次罰一千, 第二次罰四千, 第三次罰一萬六, 第四次罰六萬四, ........... 重重罰錢才是人道又經濟的解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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