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220 wrote:簽署這樣的文章沒有什麼對與不對的!!...(恕刪) 錯了喔 普通文章可以沒有所謂對與不對但是切結書的內容你就要好好衡量對與不對簽下去 就是有法律效用的到時候吃虧 就不是一句「沒有對與不對」能解決的沒有甚麼[應該]賦予送養人的權益我並不反對簽署這種文件但是一旦要站上到法律層面但是內容是可以公開討論的尤其切結書是屬於契約的一種如果有牽涉到不公平的條例 是可以不需要遵守例如我之前的案例我就把問題丟回送養者 給他2條路1.你現在就把貓領回去 你必須支付領養人的損失當然會有相關單據給你 作為金額的合理性2.等你來法院提告 不過你的內容也不一定會有利但是後來沒下文了貓也沒看過他來拿過證明了很多條文都是送養人根本也搞不清楚能不能這樣作heavenkings wrote:接受就是合理,不接受就是不合理 沒很難理解吧...(恕刪) 按照你的邏輯 閣下被坑的危險程度很大喔再法條層面來看的確是這樣 理論上是你認為合理才會簽下去 也就是你簽名下去 則是代表你認同現實層面來看 則不是如此 契約有太多文字遊戲在裡面 要不然就不會有這麼多糾紛像甚麼租屋有一個甚麼任由房東處置必須要說得是切結書本身的意義: 是送養人對領養人提出自己的保障但是 領養人也可以基於自己權益提出對自己的保障大部分的送養人似乎不會強調這一點所以在領送養的時候最好雙方先行能對切結書有相當的討論而不是毫無商量餘地
接受也不接受都是由認養人自己決定,可以接受認同的人, 也就覺得對,無法接受的人也就覺得不對 ~最後一次對這個議題回覆!!選擇權在自己的手上, 契約真的其實只是個型式,有沒有把契約承諾放在心上才是最重要的!!說實在的, 沒有做到, 你的送養人有能力花錢請律師告領養人嗎? (除非惹毛對方, 不惜成本)就像很多人欠電話費, 金額不高, 電信公司不會花大錢去告, 查封等動作~有看到版上有另外的人想送養自己的狗兒嗎?收容所內, 有很多都是主人親手把自己的狗兒家人帶去的!!我一直都沒有勇氣進去收容所, 只能去流浪動物協會幫忙,但光是在流浪動物協會幫忙就會讓我掉下眼淚,另外有很多的送養人, 手上要忙的事情更多,不會沒事三天二頭去煩你, 他會把時間花在照顧其他的寶貝們!!我不是一個有錢有閒的人, 時間跟金錢是自己可以選擇要花在那方面的!!
lilith wrote:錯了喔 普通文章可以...(恕刪) 所以囉 切結書看看就好啦 真的要講法律效力 那要上法院 法官判的算自由心證的空間大得咧若不是有領養人真的惡意遺棄或虐待 誰要花那麼多時間精神金錢上法院所以這些切結書 說穿了 是要提高領養人的心理門檻至於合不合理 和如何執行(其至很多只是聊備一格 不會有人執行) 看個人囉站在自已本位上 有時會有很多盲點我贊成保護動物權 更樂於見到互相尊重的送領養關係至於法律(或準法律)文件,只是先小人後君子的嚇阻工具,若要談到保障,路還長的呢!
Monica220 wrote:接受也不接受都是由認養人自己決定,可以接受認同的人, 也就覺得對,無法接受的人也就覺得不對 ~...(恕刪) 你這句話就是錯的這不是一個會提出切結書的該有的態度契約本身是雙方互惠的行為如果合理有甚麼理由不能修改?而且不只是領養者更多送養者只是隨便拿個條約一個懂法律的只要加一條讓你感覺無關緊要的一行字 就可以讓你無法翻身你的講法其實會對你或送養者的權益帶來更大的危害
lill wrote:所以囉 切結書看看就好啦 真的要講法律效力 那要上法院 法官判的算自由心證的空間大得咧...(恕刪) 所以你想講的是...到時候一切法院上見嗎?站在互惠公平原則上 有甚麼理由不能事先討論而是要一切法院上見說實話我是不瞭解為何要做到這樣?簡單的說 事前交換一份切結書經討論後 在調整切結書內容這樣會很難嗎?領養人本來就有權去調整內容 而送養人也未必會拒絕但你的講法就變成是刻意忽略領養人的權益站在公平原則上 如果人提出這件事送養人不一定能取回動物用租屋的案例來講 通常會有一條房東有權xxxx但是很多糾紛可以發現 不一定這一條會有效既然都要打切結書了麻煩用點心思在裡面吧畢竟這一紙不只是天使也有魔鬼藏在裡面
別激動不合理當然可以要求改不合理也可以不要接受樓主的出發點是好的只是相關的討論常常會離題變成是送領養關係對立(我好像也離題了 )我說了 站在本位(不管是送領養人) 常常會有盲點那麼 將心比心吧我們也撿過送過貓好不容易 把他們從鬼門關救回來 醫療 整理調養 花時間精神金錢 當然會希望他們會有好歸宿至於怎麼樣才會圓滿 真的看每個人了好了~ 回題不合理當然可以改 不合理也可以不要接受祝各位有美好的一天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