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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切結書的不合理內容

之前在某網友發的某篇送養文
突然想到隻前有幫我同事接養一隻小貓遇到的問題
也就是一般網路流傳的切結書內容都有些奇怪條文
1.送養人有權不定時探訪xxxx
2.領養人需要定期回報
3.願意接受送養者教育輔導


以我之前的經驗來講
常常遇到的就是第三點,例如貓咪要吃甚麼 要怎樣作息,樣樣干涉
搞得領養者一個頭2個大
只因為切結書上有一條:願接受送養者之教育輔導
你不照著他的規矩來,就會認為貓咪委屈,嚷著要拿回貓咪
我認為貓有貓性 如果過了磨合時期並沒有出現水土不服的問題
根本這條就可以省掉了

第2點定期回報這個就更奇怪了
說實在領養者並沒有欠你什麼
領養人花的雖然是一點時間,但是有更多時間花在動物上
反而一各送養出去的人連一點探訪時間都不願意花
不是很奇怪嗎?
要確認貓咪有太多方法,不需要這樣
如果你是一個以朋友身份來作拜訪,
其實一般領養者並不會有太多問題,反而很歡迎

第一點那種不定時探訪 還是搞偷襲策略的根本就是嚴重傷害領養人的感情
這種乾脆就去請人代養算了,你要怎麼偷襲都行

雖然這份切結書在法律上是屬於有效範圍
但是有效不代表對雙方就是公平
領養人有權主張這些 不代表這些就是符合公平原則

根據我問到的結果 動物算是物產
在沒有雙方特別約定下 即是整個物權轉移
再不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內
送養者並沒有權利要求下任認領養者
所謂的權利只因為簽了這紙契約
也就是當這紙契約如果保護其中一方勝過另一方
即使不公平也是成立的

所以上述我的案例,
因為原本版本多了:
1.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2.送養人有權不定期探視
3.領養者願意接受教育輔導

出現了不少糾紛,慢慢改了一些東西:
1.在不影響接養人作息下,可歡迎送養人日後探訪。
2.領養者願意接受教育輔導,在不違反動物保護法或危害動物生命下,送養者需尊重領養者之教養行為
3.除以上事項,違反公平互重原則之行為不在切結書保障效果內


所以各位領養者 在簽切結書的時候 必須要看清這份切結書內容
最好事先看過 有問題請送養人協商修正
這份切結書保障的不只是送養者,領養者的權利也應該一併被保障
要不然談不攏人家大門一關 你也不能拿他怎樣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2009-05-21 15: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養切結書 內容
想想最源頭的原因,
是因為有人送養了自己好不容易逃過死神的狗或喵,
結果, 受虐(如台大生虐貓)
也有被領養走了之後, 又被棄養~
這些例子真的很多!!

你知道還有人把狗狗帶去美容院或是動物醫院洗澡美容後, 再也沒接回家過的嗎?
幾乎每一間動物醫院都有遇過, 我去過4間動物醫院都曾經發生過, 而且不止一次!!

其實送養人只是想確認這些狗與貓的狀況,
回報, 只是拍一張照片, 讓送養人了解狀況, 我覺得很容易,
愛他, 會想幫他紀錄生活, 其實只要送養人確定你是真心的愛他,
才不會沒事一直去打擾你!! 初期真的會仔細的觀察, 有問題的人他們更會密切的注意!!
lilith wrote:
之前在某網友發的某篇...(恕刪)


這種送養文
感覺真的很不好
我領養的貓都沒有這些東西
有些送養文也讓我絕得很好笑
路邊撿的也長的很抱歉還滿身都是病
條件還立一堆喔

我送養的貓兒狗兒
我會像朋友一樣
從談話中去了解他的為人
像烏娜長的不討喜
我好煩惱好擔心她
結果遇到一個很愛她的主人
所以我還會準備一些嫁妝一起過去呢
我絕得送養人也要展現足夠的誠意
才是對雙方好對貓狗兒最好的方式
看到這種切結書我都會直接跳過,說真的,我欠你的咧!

我家貓也是從中途之家領養來的,那位先生一點囉嗦都沒有,但為了表示誠意也不想讓對方擔心,我會固定時間帶貓到當初領貓的寵物店去洗澡,寵物店老闆就會轉達貓的狀況,藉由第三者傳達,我覺得這也是很好的方法。
我也不喜歡這三條 .
Monica220 wrote:
回報, 只是拍一張照片, 讓送養人了解狀況, 我覺得很容易, ...(恕刪)

拍一張照片 對某些人卻很麻煩

既然雙方都能各留資料並且確認身份後 已經算是有了基本保障
簽署切結書後 他就是正主了
是不是也該對貓咪新主人有個尊重呢
難道你會很愛別人的貓 然後怕別人75他
叫他定期跟你報備嗎? 不會吧

我認為再沒有75貓的情況下 如果只是想知道貓的近況
帶包貓飼料 找個時間拜訪領養人
一樣都是回報 對領養人而言 kimochi完全不一樣

簽條文 辨識身份 ... 這些為了寵物做的行為沒什麼不對
去google一下 動物切結書各式版本
很多都是送養人貓咪優先 但是領養人該有的去很少提到
(不是完全沒提 但就算有提 在文內的比例實在...

所以我才說:沒錯 送養人在送養寵物有權力去要求領養人
但是也必須知道
你的權力必須建立在公平互重的基礎上才能成立
領養人也有權保障自己對待動物的教養權
當然..以上都是在動物安全為前提之下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簽署這樣的文章沒有什麼對與不對的!!
只能說出發的觀點不同,
找到可以配合的就好....雙方滿意即可,
大家的作法不同也沒有什麼好評論的, 只要是真心的為他們好就行~

也不想為此筆戰, 因為這樣沒有意義!!

最後, 還是跟大家說, 以認養取代購買哦
阿文_tw

對送養者提出的條件有意見不能評論?連對政府不滿都可以評論了!

2021-09-16 8:13
我也是很想養貓 (礙於空間..目前暫不能養)
長期爬文找資料下來...
說真的...我覺得...認養好麻煩
如果是直接在流浪動物之家或送養會上認養的還好, 就是看貓、面談>ok就帶走。
要是跟中途領養...有時候還真的會讓領養人想放棄
我當然知道中途們都很愛貓、很關心從手上被送出去的貓貓,
但是, 看了一堆案例...都覺得中途好像把認養人一律當"壞人"看。
好像祖宗八代都要交待清楚, 沒交待就說人家有意隱瞞, 一定"有問題"
要不就是送養之後, 動不動來個突擊檢查, 找不到人就奪命連環call之類的...
看了都怕怕的...我想, 等我安頓好有適合養貓的環境之後...
還是去流浪動物之家或送養會物色貓貓好了...
實在很討厭麻煩
現在領養動物便的越來越機車
送養動物嘛
就當交了個朋友
幹麻搞了一堆規定
送養人與認養人之間應該是平行的關係

以切結書內容看來
送養人的地位絕對遠高於認養人
認養人只有聽命行事的份

看看貓咪論壇
二三個月都還送不出去,只會每天狂推的貓咪
大多都是中途手上的貓
這些中途的特色之一
便是擅長開出一大堆認養條件

有時候真想勸她們
既然這麼捨不得,全部自己養好嗎?

最令我無言的認養條件,是
"你為什麼喜歡它?"

真不曉得是那位優秀人才想出的好問題
請問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要問這種可愛的問題嗎?
喜歡就是喜歡,有什麼好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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